占用緊急車道的自私愚蠢車主 這兩條人命就是被你們害的!

(新山26日訊)濫用緊急車道阻礙救傷車通行,兩名摩哆騎士因延誤就醫而喪命!陸路交通局執法組主任拿督瓦魯透露,該局將向涉及濫用緊急車道阻礙救護車的7名車主採取嚴厲行動,直接提控上庭。
他說,該局嚴正看待涉及在本月22日因濫用緊急車道阻礙救傷車通行,結果導致兩名在馬六甲南北大道發生車禍的摩哆騎士因延誤就醫而喪命事故。目前已掌握涉及車輛相關證據,並向已鑑定涉及此案的91名車主發出傳召通告。
「當局將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53條文及1959年交通條例第9條文,提控有關人士,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00令吉罰款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冥頑不靈的重犯者,將面對最高4000令吉罰款或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
他透露,將被當局提控上庭的7名車主,其中3名車主所駕駛的是新加坡註冊車輛。
瓦魯今日與柔州陸路交通局官員進行交流會後,召開新聞發布會,發表上述談話。出席者包括柔州陸路交通局局長莫哈末魯斯迪。
新聞視頻:
阻救護車搶救傷者
據了解,兩名摩哆騎士日前在南北大道228.6公里處近馬六甲路段發生車禍,因不負責任車主濫用大道緊急車道而導致交通堵塞,造成救護車原本只需15分鐘車程就能抵達現,因上述情況而遲至1小時後才抵達現場,兩名傷者最終因錯失搶救時機而喪命。
瓦魯表示,上述事件發生後,他已指示甲州陸路交通局展開調查,並通過鑑定公眾提供的照片及視頻後,掌握涉及車主的身份。
「我們非常嚴正看待此事,並在掌握證據後,將對涉及車輛採取嚴厲的對付行動,我們也不會對有關人士施予罰款,因為這起事件非常嚴重,大道上的緊急車道理應優先讓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有需要的車輛使用。」
另外,他促請,民眾切勿濫用緊急車道,因為很多生命都仰賴這條車道來挽回。他也呼籲民眾在聽到救護車或消防車等緊急事故車輛警笛聲時,應讓道讓相關車輛通行。
此外,他呼籲,民眾一旦發現有任何車輛濫用緊急通道,可拍下照片或錄像,向陸交局或有關執法單位投報,當局將會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14條文向相關車主發出傳召通告,以協助調查。

22號下午3點半,靠近馬六甲Alor Gajah收費站的南北大道。從南朝北的方向,發生一宗車禍。
兩兄弟共乘一輛摩托,撞上一輛因為車故障停泊在大道旁的花蝴蝶國產車,摩托失控撞向大道中間車道,尾隨一輛載滿蔬菜的大羅里,為了閃避撞過來的摩托,緊急剎車而導致翻覆。
當時有一名叫莫哈末 蘇海里的網民也在事發現場。根據他過後在面書的分享,看了讓人痛心疾首,感嘆為什麼今天的大馬人怎麼變的如此自私和無知,甚至可以用冷血來形容。
看看他寫的:
「當發生意外後,兩兄弟躺在路上,雖然受了傷留著血,不過意識還算清醒,對我們的問候還會有反應。幸好那個羅里司機夠機警趕緊剎車和閃避,才沒直接撞上那兩兄弟,不過羅里卻翻覆了,幸好羅里司機沒什麼大礙。
接下來,就導致嚴重塞車,原本3條車道,只剩下一條車道可通行。那些經過出事現場的車輛,還放慢車速,用手機拍下現場的照片或錄像,這根本不關他們的事,反而讓後面的車塞的更糟糕。
雖然已經叫了救護車,還以為只需15分鐘時間就可以趕到的救護車,第一輛趕到時,足足用了一個小時半。第二輛救護車和消防車,趕到時,卻用了兩個小時半!而這段車程,如果沒有塞車,只需15分鐘就可以趕到了。為什麼呢?
只因為很多自私的車主堵住了緊急車道。救護車一路趕來,卻一直在緊急車道上被自私的車主擋著去路,甚至有些路段簡直是寸步難移(看救護人員拍的視頻)。
我們在等救護車趕到之前,只能儘量設法幫這兩兄弟止血,不要讓他們昏迷,他們頭部受了傷,當救護車趕來時,兩兄弟的情況已經是非常虛弱了,幾乎已經昏迷了,救護人員趕緊施救,並送往森美蘭中央醫院,不曉得情況如何了,希望他們能被救回生命。
如果他們救不回,誰是兇手?就是那些濫用緊急車道的自私車主!是你們這些自私的車主《殺了人》!
當然你們這些《殺人犯》是不會受到法律制裁的,不過你們的良心過的去嗎?
我向來對那些自私濫用緊急車道的人都很討厭,今天簡直是憤怒到了極點了!
你們不要以為你們是很幸運的,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或親人身上,如果有一天,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自己身上,你能怪誰?」
(視頻)以下是當時在救護車內的一名救護人員拍下救護車被自私車主阻擋去路的情形,看了都心寒: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09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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