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知名運動員輪姦女助理】有插入但是居然無罪,公理何在?大馬司法界實在太黑暗了!!

被告(左)獲判無罪後就捂臉匆匆離開, 右為被告律師郭義雄。

曾經轟動全國的馬運會選手村運動員輪姦女官員案, 地庭法官今日裁定, 因控方證據不足, 被告阿迪阿茲哈強姦罪名不成立。

同時, 法庭也歸還6000令吉保釋金給阿迪阿茲哈。

法官阿布巴卡指出, 控方傳召了14名證人, 但無法證明被告(20歲)有罪、受害者無法證明除第二嫌犯之外,

是否還有其他人性侵受害者、及宿舍浴巾沾有被告 DNA, 卻只能證明被告當時在現場, 卻不能直接證明曾強姦受害者的原由, 而做出上述的裁決。

控狀指出, 被告於2013年7月4日, 凌晨4點10分左右, 在博特拉大學的宿舍強姦受害者;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 若罪成, 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2013年馬運會期間, 選手村爆發輪姦性醜聞, 3名手球運動員凌晨闖入女生宿舍, 被指輪姦一名醉酒的球隊女助理。

轟動全國的運動員在選手村輪姦女助理案, 其中一名涉案的 前手球運動員阿迪阿哈(20歲), 今日被判無罪釋放!

根據《星報》報導, 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馬納表示, 控方雖然 傳召了14名證人, 但無法舉證被告犯了強姦罪,

因此強姦表面罪名不成立。

但法官說, 確有證據證明, 受害者有被插入。

而據馬新社報導, 法官在判案時, 指稱受害者根本無法指證 是誰強姦了她, 她只能指證其中一人。

「在這案件里沒有任何一件證物可以指證你, 除了毛巾上有 你的DNA, 但這也不是直接證據證明你是在場的。 」

隨著阿迪獲釋, 這意味著這宗舉國瞠目的輪姦案, 卻因是集 體迷奸所致, 以致沒有人被定罪, 因為三個被告皆已被判無罪。

小編評論:大馬真是萬歲...有證據證明插入都判無罪?請問以後還會相信法律?公理何在呢?是否已經合法了強姦了...?真是太黑暗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09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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