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發生一起可悲的亂倫性侵案,一名8歲男童在3歲時曾經目睹爸爸性侵姐姐,但現在換他模仿爸爸,對姊姊性侵。
受害姐姐在6歲時,曾經被父親多次性侵,然而媽媽在後來發現女兒下體腫脹,並且有傷口痕跡,詢問之下才接發這一起恐怖事件。

獸父當時被判入獄5年,出獄後未跟子女同住,也沒和妻子連絡。現年11歲的姐姐與8歲的弟弟在母親的安排下,搬到一處慈善機構居住,只有在過年過節的時候才會和媽媽團聚。兩姐弟回家與母親過年,但姐姐返回慈善機構後出現異狀,引來工作人員關注。

工作人員與姐姐詳談後,發現了這個驚人的事實。弟弟在接受盤問後也承認,當時他正在玩自己的「小雞雞」時突然有種異樣的興奮感,然後就強迫姐姐跟他發生性行為。弟弟更語出驚人地說,因為曾經看過爸爸這樣做,所以想要學爸爸。不過當地法律訂明,10歲以下兒童的舉動不能構成罪行,因此弟弟不會被起訴,但當局已經決定讓姐弟兩人分別接受更進一步的心理輔導。
專家表示,現代社會孩子成熟的速度越來越快,父母必須更加適當的教導孩子正確的性觀念,以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醜聞,不論是對男孩或女孩都會留下永久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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