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門沒鎖引5匪‧大白天闖屋劫財劫色!!

小木子君| 2016-05-10| 檢舉

(雪蘭莪‧沙亞南9日訊)劫財又劫色,匪徒光天化日下入屋打搶之餘,還起色心,強姦26歲印裔女子!

據悉,受害者是一間學院的程序設計員(Programmer),當時她正在家中吃早餐,並準備外出工作,而屋外的大門並沒有鎖上,匪徒即趁機闖入屋內干案。

這起案件是本月6日早上8時,在八打靈再也加星路一間半獨立式民宅發生。

受害者哥哥遭砍傷

雪州刑事調查主任拿督安南指出,5名印裔劫匪是乘坐第二國產車邁薇前往案發地點,隨後分批行事,其中3人持刀和戴上面罩入屋打搶,另外兩人則在屋外把風。

他說,當時屋內除了女受害者外,還有受害者的哥哥、嫂嫂、女傭及哥哥的一名小孩。

「屋主是受害者的哥哥,他也遭匪徒砍傷手部,但傷勢不是很嚴重。」

安南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透露更多;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94條文(搶劫及傷人)與第376條文(強姦)調查此案。

(星洲網)

森美蘭今天也發生轟動的搶劫手機店砍傷業者半邊臉的恐怖劫案

(森美蘭‧波德申9日訊)發生在波德申市區造成轟動的搶劫手機店砍傷業者半邊臉的恐怖劫案,傷者遭砍傷的照片在臉書廣泛流傳,波德申警方今日宣布已在案發後迅速逮捕2名嫌犯。

警方指是在案發4個小時後,在波德申一帶逮捕2名嫌犯,他們涉嫌用一把菜刀搶劫手機店,並把年輕的業者砍至重傷。

2嫌犯延扣

波德申警區主任阿茲里警監指出,警方是根據公眾提供的可靠情報,在波德申一間住家中逮捕一名24歲的印裔嫌犯和另一名27歲的華裔嫌犯,2人已被警方押往推事庭申請扣留至5月14日。

他說,警方是在劫匪幹案當天的下午6時30分,在嫌犯住家扣押一輛疑是用來干案的摩哆車和起獲3個頭盔,再一舉逮捕兩人。

他披露,落網者也涉嫌於當天上午在波德申發生的另一宗攫奪案,警方目前正介入調查。

這宗闖手機店砍傷業者半邊臉的劫案是於前天(7日)下午2時30分,發生在波德申一間購物廣場附近的手機店,事發時,一名皮膚黝黑的男子佯裝進入該手機店詢問手機配件價格,隨後亮出一巴菜刀從手機店櫃檯外沖入櫃檯內,並要搶走辦公桌上的手袋。

傷者阿業(24歲)當時和另一名親人在店內,眼看劫匪搶手袋立刻阻攔,結果發生拉扯,兇徒揮刀而下,砍中傷者右臉,傷口從臉部右耳前一直延伸至右下額。

傷口長達半呎深約3吋傷者被砍成重傷後,手機店內血跡斑斑,傷口長達半呎,深約3吋,即右臉被削出一大片,幾乎到了額角。

傷者事後被送往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搶救,昨天因傷勢嚴重而被轉送吉隆坡中央醫院動手術,目前已渡過危險期。

動8小時手術傷勢穩定

森馬華主席拿督斯里林振輝昨日也趕往醫院探望傷者,並得知傷者被轉送到吉隆坡中央醫院,動了將近8個小時的手術,目前傷勢已穩定下來。

他表示,傷者家屬強烈表達對波德申治安敗壞的憂慮,要求警方有更令人民信服的表現,希望大家守望相助,勿再讓惡匪橫行。

傷者意識清醒可說話

傷者哥哥在吉隆坡中央醫院指出,弟弟昨天轉送吉隆坡中央醫院後,已進行6個小時手術,目前情況穩定。

他說,弟弟目前在媽媽的陪伴下,在醫院休養中,意識清醒且可以說話,情況樂觀。

(星洲日報)

此外鄰國上個月也發生一種【家翁殺害媳婦】的慘案。

(新加坡26日訊 )八旬老翁不滿媳婦對他不敬,整天嘮叨不停,斗膽直呼他的全名,趁媳婦熟睡時,抓她頭部猛撞床頭,朝她胸口猛捅4刀。老翁後來診斷出患有被害妄想症,原控謀殺改為誤殺,被判監禁8年。

這起命案發生在2014年8月21日早上,在淡濱尼43街第440座組屋3樓的一個單位內。被告謝進發(82歲)昨日在高庭承認一項誤殺罪,被判坐牢8年。

謝進發育有一女二子,案發時與長子一家同住約兩年。死者是被告的54歲長媳王月玲。

謝進發睡在客廳一張由窗簾隔開的睡床,3個房間分別由長子和死者、孫子和女友、死者的妹妹居住。

死者患有焦慮症,不滿被告把髒襪放在餐桌上、小解不關廁門等行為,愛對他嘮叨不休。謝進發則不滿媳婦目無尊長,連名帶姓叫他,就連媳婦責罵他時,兒子也不幫腔。

被告與死者關係惡劣,常向女兒和幼子投訴她的不是,譬如不准他把衣物跟她家人的一起清洗。為了避開死者對他嘮叨,他就早出晚歸。

事發前一晚,因為被告不洗窗簾,並和長子及死者起爭執,被告辱罵死者,死者連名帶姓喊他,讓他覺得她非常不敬。見兒子不幫腔,令他更火冒三丈,認為兒子與死者站同一陣線,背叛了他。

當晚,他萌生殺死媳婦的念頭,然後戴上耳機,不理會死者的叫罵。隔天凌晨5時30分,被告下樓做例常運動,然後到咖啡店吃早餐,並給女兒寫了「遺書」,說他做了「很嚴重」的事,指示她辦理一些事。

凌晨6時45分,他去買啤酒,然後到附近的樓下喝酒,以便「壯膽」殺媳。他等家人全外出後,才回住處殺還在睡夢中的媳婦。

被告回到家到廚房拿刀,然後走到死者的房間。死者當時剛好睡醒,被告即刻攻擊她,抓她的頭髮往牆撞擊三四次。死者掙脫,跑到另一房間。

被告追上去,阻止死者關門。死者不斷求被告原諒,但被告認定死者「不該輕饒」。死者過後跑回房,房門被擋關不上,胸部遭被告以刃長20.4公分的刀子連捅四下。被告從紀錄片中得知心臟是在胸部左側,所以最後一刀是往死者的左胸捅入。

死者倒地不起,被告沒抽出插在她胸口的刀,走到廚房清理一番。他打電話通知女兒和幼子,再到女兒家。女兒接到電話,即刻通知侄女(即死者的女兒)報警,死者稍後被捕。

心理衛生學院精神科高級顧問醫生潘文仔認為,被告患有被害妄想症,如果繼續與家人同住或接觸,與家人發生衝突和不斷自覺受迫害的風險將很高。

身材瘦削的被告向法官求情,指本身一時衝動和魯莽,才做出這些事,請求法官原諒,減輕刑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06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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