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吉安曼商業罪案調查局情報組副總監羅絲蘭高級助理總監,
今日接受本報詢問時指,根據國與國的外交條例,大馬警方並不能主張將台灣嫌犯,
遣送到其他國家進行審理。
「這些電話詐騙案的嫌犯是來自台灣,
受害者來自中國,我們的工作是將這批人逮捕,
再根據他們的出生地遣送回國,
讓涉案和受害的國家進行會談,
商議引渡和審理的程序。」
他說,警方在逮捕電話詐騙案嫌犯不久後,已交由移民局進行遣送回國的事宜,惟不清楚是哪方面的因素,才會讓這些台灣嫌犯,被遣送到中國受審。
移民局拒發言
「這批嫌犯將基地設在大馬,但並沒有乾下欺騙大馬人的案子,因此大馬警方扮演的只是逮捕人的角色,一切調查和審理工作,還需交由相關國家進行。」
羅絲蘭表示,倘若大馬警方主張將台灣籍嫌犯遣送至中國受審,一旦中途發生狀況,大馬將背負著一個非常重大的責任,甚至影響和台灣及中國的友好關係。
此外,羅絲蘭指警方在調查時也獲悉,電話詐騙案嫌犯被捕時,並不為遣返之事感到擔心,因為他們瞭解外交條例,深知我國警方最終只能將他們遣送台灣,而不能直接讓中方介入,因此無需擔心被帶回中國受審。
他說,這批人就是利用這一種漏洞,才會不斷的來到馬來西亞或其他發展中國家,設立大本營,詐騙中方人士錢財。
警方不解何以台灣嫌犯最終會遣返中國,本報今日致電移民局總監拿督慕斯達法時,後者表示相關事宜必須諮詢內政部,並表示移民局不便就此事件發表進一步談話。
上述在我國涉及電話詐騙案的32名台灣人,是於4月30日下午連同65名中國籍嫌犯,自我國遣返至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的白雲機場。此次事件引起臺方不滿,而台灣外交部更在較後向我國提出證實抗議。
總數約52名涉及電話詐騙案的台灣人,其中20人已在早前回台,但卻在回台隔天凌晨全部獲釋,據了解中方因指台灣有縱放嫌犯先例,因此施壓我國將32人遣送中國。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05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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