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返台電信詐騙嫌疑犯獲釋:回家很爽!

奕傳| 2016-04-16| 檢舉

馬來西亞返台電信詐騙嫌疑犯獲釋:回家很爽!

4月15日傍晚,52名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的台籍嫌犯中,20名已乘飛機返回台灣。由於'欠缺具體犯罪事實',這20名嫌犯在15日晚間10時25分抵達台灣後,被警方當場釋放。警方在釋放前僅進登記了嫌犯身份和相關資料。《中國時報》報道稱:'因20人非現行犯,遭馬國拘留是以違反當地移民法名義,且檢方目前並無詐欺案偵辦案件,目前『無法可管』,因此警方可能只能眼睜睜在機場放走20人。'台灣地區「刑事局」此前也曾表示,20個人返台後,將在機場以通知書方式說明涉犯情形。在說明後,讓他們各自返家。圖為4月15日晚,台灣桃園機場,20名台籍嫌犯蹲在地上。東方IC 圖 搜狐國際 文

有媒體報道,獲釋的嫌犯大多戴口罩,有人拿紙遮臉,在入境大廳集結,等候別人來接機。他們數度阻擾媒體拍攝,甚至出言恐嚇。返台的20名台灣嫌犯一路上大多低頭不語,媒體一路追問:「知道肯亞案嗎?你們不用送大陸而是送回台灣,爽不爽。」有名男子回答:「知道送回台灣,回家很爽!」據了解,今年3月下旬在馬來西亞多地查獲5處電信詐欺機房。日前遭逮捕的電信詐騙嫌犯共有52名為台灣籍,另有65名中國大陸人士,總共117名。圖為15日晚,台灣桃園機場,台籍嫌疑犯用紙遮住臉。

此次馬來西亞台灣籍電信詐騙嫌犯被當場釋放,並非特例。在「肯亞遣返台灣籍電信詐騙嫌犯回大陸」事件後,關於台灣判刑是否過輕成為一大爭議點。依大陸法律,詐騙公私財物可處無期徒刑;台灣雖一罪一罰,但輕罪可以交罰金抵罪,若嫌犯的犯罪行為在海外,最輕本刑3年以下的甚至不予追訴。雖然在刑法修正後,台灣地區針對電信詐騙案量刑加重,但總刑期仍然偏低。一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曾舉例,許多詐騙集團犯案數十起,法官量刑時雖然可依「一罪一罰」,將詐騙集團判到70次、80次犯罪。但有的法官每罪都給予易科罰金,或是總刑期超過30年,合併刑期卻不到10年。圖為15日晚,電信詐騙台籍嫌疑犯抵達台灣桃園機場。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02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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