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人男人,
在地鐵上邂逅了一個女子,
他很喜歡她,
但他從來都沒開過口,
直到有天,
他再也看不到她了,
大約是相思難熬,
大約覺得那是他的真愛,
他找人畫出她的畫像,
當然是大致的印象,
在地鐵站派發,
希望別人幫他找出這個女孩。

這就是愛情了,
在地鐵站四處尋人未必就是真情,
而反對這樣做的人,
未必就沒有深愛,
關鍵看你遇到什麼人,
關鍵看是對誰,
那個人對了,
即使花心大蘿蔔,
也會傾出自己所有,
甚至捨命相愛。
所以,
愛不愛,
真的很難下結論,
正如這個男人的舉措,
有人說那樣很丟臉,
很沒檔次,
很低賤,
但有人感動異常。

或許,
你真愛一個人,
你就顧不了那麼多了,
你覺得很必須那樣做,
非得那樣做,
那好,
你就去做吧!
而如果有人覺得不需要那樣做,
他當然可以不做。
賤不賤,
只看你是否心甘情願,
是否愛那個人,
如果你愛她,
你就會為她賤,
如果不愛,
你當然不會為她如此低微。
我犯賤是因為我愛你,
如果不愛了我怎麼會為你犯賤?
所以,
每一個犯賤的人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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