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台灣警方破獲一起組織網絡視頻表演的案件,網站32歲的負責人及12名經紀人被抓。經查,共有幾百名女性參與視頻表演,其中包含26名輟學或正在讀高中的少女。更令人驚訝的是表演者對這份工作的態度,一名15歲少女接受警方問訊時理直氣壯地說,「靠自己賺錢有什麼不對?」「看得到、吃不到又沒什麼」。
網站獲得超8000萬新台幣 個別女性時薪100餘元
台灣「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3隊9日晚兵分多路,到高雄、宜蘭、彰化、嘉義、台南、屏東等地搜索,並帶回視頻網站負責人簡毓廷(32歲)與12名經紀人,起出教戰守則等證物,當場查獲2名視頻女主播的少女,清查後有26名輟學及高中女生透過視頻表演。
警方指出,曾任工程師的簡毓廷,6年前成立公司,領有合法二類電信執照,2年多前架設視頻網,除了一個主站還有2個分站,提供少女與客人從事一對一或一對多的視頻。
今年4月警方發現經紀公司介紹少女到視頻網工作,工作內容是提供語音交談,或是秀跳舞、甚至其他視頻,業者還刊登廣告招聘「視頻主播」,標榜月入10萬新台幣、工作輕鬆、任選工作地點,吸引少女加入。
警方指出,簡毓廷與全台各經紀公司經紀人簽約,提供平台讓對方旗下小姐與客人視頻,加入會員後可透過ATM、信用卡轉帳等,連線後以每分鐘5元新台幣計費。電信偵查大隊偵3隊長王正誠表示,初估此視頻網2年多來年月營收600至700萬元新台幣,年賺6、7000萬新台幣,迄今獲利逾8000萬元新台幣,而少女有的時薪才100餘元新台幣(100新台幣約合20人民幣),錢都被業者剝削。
簡毓廷否認犯罪並辯稱僅提供平台,其他經紀人也說不曉得有未成年少女,但警方清查發現,簡毓廷疑謊報少女年資料,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製法移送雄檢,查獲的26名少女已通知家長並安置。
少女稱「靠自己賺錢有什麼不對」 有成年男性反串表演
警方指出,視頻網每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4時瀏覽人數最多,這段時間本應是孩子在家寫功課、睡覺時間,但竟有少女在外從事網絡視頻,家長卻被蒙在鼓裡。
這次遭警查獲的26名少女,年紀最小15歲,「打工」1個月,她靠著每周5天、每天晚上9時至凌晨1時視頻表演,拿到薪水8000元新台幣。她在警方問訊時理直氣壯的說「靠自己賺錢有什麼不對」、「看得到、吃不到又沒什麼」。
台灣警方抓獲一名正在表演的女性 (圖)
她跟父母騙稱每晚到交友平台從事話務客服,父母信以為真,以為孩子靠勞力賺錢,得知真相後大罵她不懂潔身自愛。
警方透露,被查獲的10多位經紀人,每年旗下少說有3、400名女孩來來去去,但契約規定她們每日必須做滿4至8小時,時數不足就得扣約10%薪水;面對各種客人的不同要求,少女常被要求特定動作,甚至必須講一些特殊的話,實際上賺不到約定的10萬元新台幣月薪,根本是做心酸。
辦案人員表示,視頻聊天雖說有的不露臉,但因客人常會側露,還是有可能不小心會被拍到。此外,警方搜索時,另發現視頻女主播中有成年男性反串,也是因為受金錢誘惑從事網絡視頻,價值觀根本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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