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迪士尼」一直是插畫家熱門的創作題材一樣,在越來越多美漫被翻拍成電影的現代,「超級英雄」也是常見被拿來惡搞或者二次創作的題材。
這位來自馬來西亞的插畫家CHOW HON LAM,在網路上以Flying Mouse作為筆名來發表創作。他認為許多超級英雄的特殊能力都可以被應用在日常生活中,畢竟他們在電影中常常偽裝成普通人作為掩護;不過要是他們變得很愛運動,甚至是上體育課呢?以下是CHOW HON LAM想像中超級英雄會從事的運動項目,一起來看看吧!
#1《蜘蛛人》-這應該是最好想像的,當然是用他的蜘蛛網當守門員阿!
#2《雷神索爾》-用他的雷神之槌玩槌球(但是這樣的話好像只有他自己能玩……)
#3《美國隊長》-參加擲鐵餅大賽,但是美隊應該不會覺得他的盾牌是一塊鐵「餅」。
#4《閃電俠》-參加接力大賽,不過自己玩沒意思,所以找了隔壁的音速小子一起來比賽。
#5《神力女超人》-受過使用「真言套索」的訓練,相信黛安娜對於彩帶舞會很容易上手。
#6《鋼鐵人》-雖然東尼的超能力就是有錢,但憑藉著那套服裝,相信鐵人三項對他來說輕而易舉。
#7《超人》-既然都叫作「超人」了,那以上這些運動怎麼可能難得倒他?他不但什麼都會,搞不好還可以全部一起做!
如果喜歡以上的二次創作,可以到插畫家的個人網站CHOW HON LAM看更多他的其他作品;或追蹤他的Instagram,裡面還有更多其他超級英雄適合做的運動!
二次創作(Derivative work),又稱再創作、衍生創作,產生的作品稱為二次創作物(或再創作物、衍生創作物)。二次創作常指戲仿以及同人文化中的再創作,但由於其並非版權法上的常用概念,其實質涵蓋範圍難以確定, 有人認為其還包括翻譯、改編等各種對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圖像、影片、音樂進行的改作,這與版權法上的衍生作品相類似。
換言之,二次創作包括了仿作、改編、引用並加以發揮等創作模式。二次創作並不是把別人的作品剽竊回來,當成是自己的;相反,二次創作是明顯地以某作品/項目/角色為基調來改編、仿作或加以發展,它的引用及改變意味是很明顯的。
然而,二次創作在法律上仍然有可能侵犯他人版權。不過相關的法律是否合理,或原作者與版權持有人或版權管理機構的不同看法,目前仍在爭議之中。
置身在後現代脈絡中的今天,基於資訊爆炸後,造成人們對過去資訊、系統的瓦解,這促成了不論是商業作品,還是同人、自主的作品,都充滿了二次創作的局面。二次創作的媒體,可以是動漫畫、話劇、舞臺劇、Cosplay、電影、電視節目、小說……等許多不同媒體。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