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鐘看完電影》侵權被辦 影視圈罵無恥 谷阿莫恐賠千萬

ROCKET| 2017-04-26| 檢舉

《X分鐘看完電影》侵權被辦 影視圈罵無恥 谷阿莫恐賠千萬

2017年04月26日

谷阿莫靠重製濃縮電影暴紅,因剪輯評論韓劇《W–兩個世界》、日片《腦漿炸裂少女》,遭片商控告侵權。設計畫面

【綜合報導】網路紅人谷阿莫以剪輯電影、連續劇濃縮劇情破梗,搭配獨特詼諧或粗俗口白介紹,製成短片po網暴紅,他在YouTube的主頻道累計逾3億人次點閱,但陸續有3片商控告他根本未經授權使用盜版影片改編重製,違反《著作權法》,且部分電影被講得「一文不值」,檢警日前搜索保全證據,但他卻發聲明堅稱合理使用,昨繼續上傳短片,演藝圈氣罵他無恥、片商痛批:「不知錯!」擬求償上千萬元。

谷阿莫(本名仲惟鼎,31歲)是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公司的負責人,他陸續在YouTube、臉書等網站上發布《X分鐘看完電影》等系列短片,擷取電影或戲劇濃縮成3至5分鐘介紹,搭配旁白並評論,且不乏粗俗貶抑的觀點,例如介紹去年的懸疑電影《捉迷藏》,破頭即說這是「腦殘很多的故事」,論及《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則是「交往交配分手交配復合交配結婚」等。

電影講得一文不值

《蘋果》昨致電知識糖果公司,員工表示谷阿莫不願受訪。不過谷阿莫前天自己發布6分多鐘的影片辯白,強調僅擷取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內容,經剪輯編排再加上個人創作的心得旁白後,製成新的短片,屬於「二次創作」,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且他未向觀看的閱聽人收費。

但在台發行《哆啦A夢-伴我同行》、《腦漿炸裂少女》、《模仿遊戲》、《W-兩個世界》等6電影、韓劇的業者「又水整合」、「得利影視」、「科科電速KKTV」陸續控告谷擅自擷取影片內容,涉嫌侵犯著作權,亦有不滿部分電影被講得「一文不值」,導致觀眾沒意願進戲院,讓電影工作者很氣餒。

朱延平斥:不尊重

北檢日前指揮保二總隊搜索谷阿莫的公司和住處,查扣3業者提告侵權的相關作品,警方指出,谷阿莫涉從網路下載非法盜版影片,還與YouTube簽約,可依自行改作影片的點閱率拆帳牟利,違反合理使用規範,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函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近期將傳谷出庭。

又水整合的委任律師昨指出,谷造成損失逾千萬元,未來將求償;KKTV昨聯繫不上,得利影視昨不願多談此案。電影圈、演藝人員昨群起撻伐谷阿莫,資深導演朱延平痛批:「每部電影都是導演、製片所有團隊的心血,他把這些有著作權的影像拿去嘲諷、挖苦、開玩笑,我不認同那叫二次創作,那叫不尊重!」《大釣哥》導演黃朝亮也批:「踩著別人的心血,去造就自己的網路人氣,我不齒也不屑!」

恐使觀眾不進戲院

舞台劇導演郎祖筠也不滿說:「這個髒東西有什麼好討論……那段所謂『自清』影片,更看得出來,不止臉皮厚,簡直沒有羞恥心!」但「偶像劇之母」柴智屏看法略有不同:「有時候看他的東西會覺得有趣,讓我更想看那部電影。但是他如果能跟電影公司達成共識,才不會有法律問題。」電競實況主「亞洲統神」張嘉航則認為:「像這種人還能紅真是台灣社會的悲哀,真的是可恥。」

律師林佳瑩認為,谷阿莫涉及《著作權法》的「改作」行為,依最高法院的判決見解,就算增加新的創意,也要取得原來著作權人的同意,否則即涉侵害著作權;律師徐仕瑋認為,觀眾可能因為看完谷的短片就不進電影院,影響電影價值。

若營利可重判5年

至於谷在聲明中強調所擷取的電影內容很少,但律師嚴奇均表示,谷擷取的全是精華片段,應不算合理使用,律師楊延壽指出,未獲授權重製改作他人著作,依《著作權法》最重可判刑3年,若涉及營利行為更可重判5年,片商也可舉證求償損失。

YouTube是Google旗下影音分享網站,負責其在台公關事宜的奧美公關昨表示,不評論與合作夥伴可分享的廣告利潤,也不評論特定頻道或內容。另遭谷剪輯的電影還包括《玩命關頭》系列、《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奇異博士》等,但相關電影公司昨未回應是否跟進提告。

谷阿莫 31歲(本名仲惟鼎)

身分:YouTuber,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人氣:

.YouTube訂閱人數達98萬多人

.微博粉絲701萬

.臉書粉絲頁近270萬人次按讚

紀錄:

.2015中國網紅排行榜第23名

.2016年獲得第2屆WebTVAsia「年度最佳頻道獎」

爭議:

.2016:用5分鐘說明《丹麥女孩》的故事,因言語歧視挨轟

.2016~2017:得利影視、KKTV、又水整合告侵權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6/node148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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