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 左圖翻攝自dazhahui 右圖翻攝自twitter.
我和相愛五年的女友分手了。
原因在於我經常四處奔波,無法顧忌到她的感受,我的父母在廣州開廠,進出口貿易到國外,可近幾年來生意不好,弄得我焦頭爛額。
我爸把我趕到波蘭去創業,沒想到波蘭生意也不好做,於是去了羅馬做生意賺錢,但也很一般,我女友又吵得要死,她受不了寂寞和別人在一起了,我倆就這樣分手了,五年的感情告終。
分手一個月後,我沉浸在工作中,對待生活各種悲觀,我父母見我如此,於是讓我回到廣州做生意,帶我認識了一個女生劉佳瑤,她長得不好看,很胖很醜,但她很喜歡我,而且她家境很好,是我們家想攀附的人,再加上她自己人脈不錯,做生意各種有手腕,贏得我父母的歡心。
我爸爸對她很滿意,要我追她,我不同意。
沒想到她主動追我了,送了我父母很多東西,不斷地送我手錶和衣服,我生日的時候,不願意見她,她給我發了8888,我都驚呆了。
我爸和她媽居然在聚會上,把我弄醉,然後往她床上扔。
我倆發生了關係,也就那麼一次,我再也不敢碰她,沒想到三個月後,她懷孕了,我爸爸逼著我娶她,我倆終於結婚了。
我內心是不甘心的,但父母特別喜歡她,再加上我是很聽父母話的人,所以將就於她了。
2年後,我在事業上取得好成績,我們家的廠變得越來越好,而且又開了幾家,因為她的出現,讓我有了非凡的成就,得到了巨大財富,她生意腦子讓人佩服,但我真的不喜歡她。
我該為了前途繼續和她在一起嗎?
網友看完則紛紛留言表示
你若真的不喜歡,分啊,不要搞的那麼委屈,好像全天下的人都在讓你怎麼樣,實際你也沒有強烈反抗。
你真有本事就自己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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