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志
劉大壯長得跟他的名字一樣,身材魁梧,濃眉大眼,一看就是個大款相。
這天早上,劉大壯打扮一新』剛出胡同口準備去找工作,一個漂亮的女孩迎了上來:「大哥,耽擱你幾分鐘行嗎?」劉大壯點點頭。「是這樣的,」女孩從挎包里拿出一個證件,「我是心理測試公司的工作人員,我們正在開展一項公眾調查,想測試一下現代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怎麼個測試法?」劉大壯注視著對方。
「從今天開始,你就在家人的視線中神秘地『失蹤』了,時間為二至七天,我們公司有專門的房間供你居住,吃喝等一切免費,只是委屈你幾天裡不許跟家人取得任何聯繫,當然我們是付一定報酬的,兩天內為3000元,每多一天加1000元。」女孩說完從包中拿出一份合約遞給了劉大壯:「請問先生選擇『失蹤』幾天?」
合約上的主要條款除了女孩剛才說的以外,還有一條違約責任:「如違約必須承擔1萬元違約責任金。」
「那就選擇兩天吧。」劉大壯心想,給吃給喝還給那麼多錢,多好的美事啊。
心理測試公司提供給劉大壯的「專用房」只有8平方米,裡面除了一張單人床外,連張報紙都沒有。第一天,劉大壯吃了睡,睡了吃,感覺還挺舒服。可第二天下午開始,劉大壯就睡不著了,心裏面有點煩,人畢竟不是豬啊,咋能這樣活著呢?可一想到再忍十幾個小時就能得到3000元報酬,他又睡下了。
一轉眼,兩天時間到了,劉大壯正等著點大把的鈔票時,那個女孩來了:「劉先生,兩天的『失蹤』對家人來說,心理承受能力並不大。剛才我們公司討論研究,將你的『失蹤』期由兩天延長到七天,怎麼樣?」劉大壯眨了眨眼,當即點頭同意。
儘管度日如年,但為了那可觀的酬金,劉大壯還是熬到了第七天。可等他早晨醒來時,卻發現四周靜悄悄的,房間鐵門大開。他急忙跑到公司辦公室一看,只見裡面一片狼藉,早已人去房空。劉大壯有點傻了,即將到手的七八千塊錢啊,怎麼忽然就沒有了呢?
慌亂中他拿出了那份合約,心想,只要有合約在,你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隨即來到了工商局,可工商局的工作人員查找了半天也沒有查到這個心理測試公司。對方提醒劉大壯,這夥人可能是騙子吧。劉大壯說,不可能的事,他們免費管吃管喝管住,哪有做賠本買賣的呢。
工商局的人說,天上不可能掉餡餅,是不是你的個人資料被他們獲取了,就想出這個辦法騙你,眼下什麼樣的人都有,趕緊到公安局報案去吧。劉大壯一聽這才有點慌了,趕緊跑到公安局,把此事的前後經過一五一十說了一遍。
警察正準備跟劉大壯前去那個心理測試公司調查此事,一個老大爺跑了進來。只見他抓住警察的手說道:「警察同志,快幫我抓住那幾個騙子吧!」
「誰騙了你,大爺?」警察問。
「就是那個所謂的心理測試公司。」老大爺非常氣憤。
一旁的劉大壯一愣,急忙拉住老大爺的手問道:「什麼?心理測試公司騙了你?我在那兒呆了七天,咋沒見你?」
老大爺望著劉大壯:「你在那兒呆了七天,那你的家人給了他們多少酬金啊?」這一問,劉大壯糊塗了。
老大爺繼續說道:「兩個多月前,有一男兩女租了我幾間房,說辦什麼心理測試公司。有一天,我請那個男的喝酒,中途我問他測試啥?那個男的喝醉了,說他們測試個屁,主要是騙錢。我問他怎麼騙錢?他說,他們將測試目標鎖定在有錢人身上,然後在其家人不知曉的情況下讓其『失蹤』。眾所周知,家庭成員『失蹤』,其家人的第一反應是到公安局報案,第二是在媒體上發尋人啟事,以高酬金答謝提供線索的人,於是他們作為『線索人』很輕易地得到了高報酬。當然這種報酬要比付給『失蹤』者的報酬高得多,否則,他們將『討價還價』。『失蹤』者和其家人事後雖知曉了這種伎倆,但苦於有合約在先,且『失蹤』者平安無事也就算了。本來,我想告發這個騙局,可人家說給我房租加倍,我生怕失去這筆房租收入,就沒有去告發,沒想到他們一分房租沒有給就跑掉了。」
警察嚴肅批評了他這種「知情不報、害人害己」的行為,然後說道:「大爺,你知道他們為什麼跑嗎?多虧了這位劉大壯同志,否則將有更多的人上當受騙。」隨即,警察把劉大壯的經歷說了一遍,忽然問劉大壯:「你怎麼『失蹤』了七天,家裡沒有人來報案?」
劉大壯不好意思地撓撓頭,說道:「我是來這打工的,這幾天剛失業,看到他們給吃給喝又給錢,就答應了,想不到這幫騙子卻被我給嚇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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