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家三個男孩子,我哥結婚了,我和弟弟還沒有結婚。我爸媽為了給哥哥娶媳婦,已經把家裡的錢花完了。我本來就沒有指望爸媽出錢找老婆,我自己工作很穩定,收入也不算低。
我女朋友叫晶晶,我們在一起一年了,我們的感情很好。雖然她長得不漂亮,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們每天都在一起,經常出去玩,一塊吃飯逛街,誰也離不開誰了。在一起久了,我向晶晶求婚了,她說我家裡很窮,怕是配不上你的。我說我看中的是你的人,你也知道我家的情況,家裡情況也很差。晶晶同意了,她說我還要帶你去見我爸媽,他們同意了我才敢說好。
第二天我買了好多東西,她帶我去了一處豪宅,我說你家不是很窮嗎?怎麼住這裡啊。她才跟我說:我爸媽是做生意的,有幾家店面,生意做的很大,怕你看中我的錢才那麼說的。這些天感覺你還不錯,我同意了,我爸媽就同意一半了。原來她是獨生女,家裡很有錢,我去了之後她爸媽說同意,讓我們儘快結婚。

過後我想我家裡情況那麼差,還有一個弟弟沒有結婚。根本高攀不上她們家,可晶晶說我看中的是你,和你們家無關。我小時候也是在農村長大的,什麼都能受得了。我們在一起那麼久了,你也知道我是什麼人。晶晶爸媽讓我們在她們家這邊結完婚,再回家辦一次婚禮,她們不需要彩禮,只要你們以後好好過就行。我爸媽直接就同意了,他們想的就是這樣的,而我也算半個上門女婿。
沒有結婚的時候,晶晶爸媽要給我們買房子,我跟晶晶說不行,我雖然沒有錢買房子,我自己掙的錢付首付還是可以的,我們慢慢還,不能吃軟飯。沒過兩年晶晶懷孕了,晶晶爸媽就背著我們買了裝修好直接能住進去的房子說她女兒現在懷孕了,不能再住那種租的破房子了。我也沒有辦法,只能帶著晶晶住進去了。
等晶晶生了孩子,是個男孩,岳母一家很高興,買了一輛車,說以後帶孩子方便。等過了月子我帶著晶晶和兒子回老家,給我爸媽看看,也讓我爸媽高興高興。

等回家了,我媽就跟我說你現在有房有車了,你丈母家特別有錢,你不用買車買房了。把還貸款沒有還完的房子給弟弟,這個車也給弟弟結婚用,要是沒有房子和車,你弟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結婚啊。
我說他們家有錢是他們家的,和我沒關係。房子每個月的房貸很多,弟弟沒有正經工作,自己還不了的,車不是我的,是晶晶爸媽買的。要是弟弟結婚需要錢我可以出點的。
我爸媽一直要求我把房子和車給弟弟,我不願意。他們就開始說不好聽的話,說我們帶孩子回來是找她要紅包的,家裡那麼有錢,也不支持一下弟弟,不知道孝順父母,對弟弟那麼摳門。以後別回家了,就當你爸媽死了吧。
說了一堆不好聽的話,讓我趕緊走,回丈母家去,不要回來了。
我不好跟晶晶說發生了什麼事,就說公司有事,我們先回去,我爸媽也不送我們,孩子也沒有看一眼。我只好無奈的回家了,想辦法借點錢,支援一下家裡。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