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和母親離婚了,離婚以後母親沒有選擇再嫁,而是一個女人把我和弟弟撫養成人。在大學畢業後我沒有回到母親身邊,而是留在大學所在的城市生活。因為有母親這麼個鮮明的例子擺在眼前,所以一直以來我都對婚姻充滿恐懼,到現在我都還沒有男朋友,我的生活里只有工作。

弟弟結婚時剛公司派遣我去外地出差,所以我就只給他轉了一萬塊錢然後問了一下母親的近況就掛斷了。平時母親也會給我打電話和我聊聊,每次都催促我找個男朋友結婚了。正是因為這樣,我很煩她,每次的聊天都堅持不到幾分鐘就掛斷了。後來母親知道我煩她以後,就很少給我打電話了。
我一個人在外工作也有快十年的時間了,我的手頭上也攢了些錢,我打算拿這些錢在城裡付個首付買套房子,等事情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就把母親接過來讓她享福。

終於房子裝修好了,我打了電話給母親,說我要來接她走。經過了近十個小時的車程,我終於到了弟弟家,母親和弟弟見到我都很高興,一直拉著我的手問我這些年過的怎麼樣,桌子上還擺滿了許多菜,都是我愛吃的。我去上衛生間洗手的時候,弟媳剛好從房間出來了,她大叫著說,媽,你是不是老糊塗了,這是第幾次把糖當鹽放了,你還是趕緊跟你閨女走吧。弟弟說:我姐姐來了,別在這沒大沒小的。
出來以後看到弟媳,弟媳沒好氣地說:「你還知道回來接媽啊,一年回來的次數一隻手都能數清,媽生病的時候你在幹嘛?媽不知道多少次在你弟弟面前說想你,你知道嗎?」

我聽了她的話後很慚愧,然後和母親以及弟弟一家說了對不起,然後讓母親收拾一下東西跟我走。在出門的時候我給了弟弟兩萬塊錢,當是這幾年弟弟照顧母親的費用。弟媳堅持不收,說:「誰稀罕你這幾萬塊錢啊,拿著錢好好孝順媽吧,有些事情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後悔,不是什麼都可以拿錢來衡量的。」

之後我就灰溜溜的走了,弟媳說的很對,不是什麼都可以拿錢來衡量的,例如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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