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大學的時候就戀愛了,老公有個哥哥,哥哥有個兒子,公婆不是很富裕但還過得去。
老公我們倆打算留在城市住。結婚要買房,首付得十幾萬,我跟老公沒什麼積蓄。首付一半的錢是我爸媽付的。結婚當天我婆婆說她肯定會把我當親生女兒對待,我慶幸找了個好婆婆。

婚後我們節假日回婆婆家,她每次做好多好吃的,還問錢夠不夠用,我也會幫她買這買那,她總是說不用。我跟我妯娌相處得也挺好,平時出去玩都是兩家人一起。
第二年我懷孕了,我同事說爺爺奶奶都喜歡孫子。但我跟老公都喜歡女兒。
十月懷胎生下了女兒,我爸媽滿月酒給了很多壓歲錢。婆婆給的不多,我也沒在意。我們上班離我爸媽家比較近,我把女兒放我爸媽家帶的。過年過節才回婆婆家住。

這次老公哥哥家的兒子生日,我帶女兒吃酒。房間好多新買的玩具,女兒拿了一件,可樂樂卻一把搶過去,說是奶奶買給他的。我沒在意,另外挑了一個給女兒。可樂樂又搶過去,還說奶奶說了以後家裡的東西都是他的,沒我女兒的份。

當我看到婆婆給樂樂鼓鼓的壓歲錢包時,我心裡很不是滋味,心寒如冰。樂樂那句「以後家裡的東西都是他的」肯定不是無中生有的,我很想知道婆婆到底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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