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前女友是相親認識的。她在某個大型的國企上班.每個月工資有上萬塊。我在我們小縣城開一個不大的公司,每個月收入有兩萬吧。
我父母是老師,一個是中學的一個是小學的。他父母在南方開店。
她長得還可以,我們認識之後我就主動給他打電話。通過他父母那裡我了解到她以前有過一個男朋友。幾乎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是由於雙方家長的矛盾。被逼導致的分手。
到現在為止他們分手一年了。平時都是我主動聯繫她。但是他總是很長時間才回那麼一句。
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是她性格內向,或者我們還是太熟悉。
但是時間一長,我們認識半年了,她還是對我的那種態度。
他們家人對我印象也好,我去過他們家,她也沒有反對,但是我們之間的關係我感覺像陌生人,而不是情侶。

她在家人面前,說我們已經交往了,有時候還會和我故意顯得很親人,但是沒有在身邊的時候,她就是冷冰冰的樣子了。
我不明白她的用意,如果不喜歡我,就跟我說清楚好了,我又不是那種非她不可的男人。
但是有一次,我們看完電影,她就說有點晚,不回去了,那天我們發生了關係。
但是這件事沒有多久之後,我們就開始爭吵,她鬧著要跟我分手,其實我們並沒有算是真正的交往,除了那一次發生關係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們之間算什麼關係。
我同意了,她開心就好,如果跟我在一起,她整天冷著臉,即使以後我們在一起,也過的不會快樂。
我想把她給忘了,我在想,我喜歡她只是喜歡她的漂亮。
她是我交往過的女孩子裡面最漂亮的。

但是麻煩還是來了,在我們分開之後有一個月的時間,她告訴我,她沒有來那個,去買了驗孕棒,測試她懷上了,而時間上正好和我們發生關係的時間很吻合。
她問我怎麼辦?
其實我想的很簡單,如果是我的 孩子的話,我自然會負責。
我會娶她,儘管我們將來可能會到了彼此折磨的地方,甚至結婚之後也會離婚,但我不能讓那個屬於我的孩子受委屈。
她卻給我開了一個條件,讓我拿十萬。算是給孩子的撫養費,到大學的時候我另外再出錢。
我沒有同意。
我又不是傻子,她現在開始給我父母打電話了,總跟他們說她懷孕的事情,父母想讓我們早定結婚。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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