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看見岳母給的陪嫁,我把陪嫁和新娘一塊退了回去

我和女友是幾個親戚給介紹的,當時也是因為兩個人的年齡都不小了,所以這看對眼之後,兩個人很快的就敲定了訂婚的事情,到了後來兩家人都坐在一起,就結婚的事情,開始了一番拉鋸戰,之所以說是拉鋸戰,也是因為丈母娘那邊開口要的彩禮實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在我們那邊,就算是到天了,這彩禮都沒有超過十萬的,可是丈母娘那個時候張口就是24萬,說是養了女兒24年,這一年的時間,叫我給一萬塊錢,當時我就愣住了,這哪裡還有這種說法的。我媽就開始和丈母娘就這個事情開始了討價還價,其實也是因為我覺得女友人不錯,別的那些女的,我還真就看不上。

到後來丈母娘那邊就要了十八萬,說是女大不中留,十八是最低的了,不能在少了,這我媽才算是作罷,雖然說那邊要十八萬看著不多,可是在我家裡,那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我爸媽這輩子的積蓄,算是我結婚都給撂進去了,我心裡也是愧疚的很,我一直都不明白,你們說,這結婚啥時候開始要那麼多彩禮的了?

後來結婚的時候,我就帶著幾個朋友去拉嫁妝,當我看到丈母娘擺在院子裡的陪嫁的時候,我整個人都愣在哪裡了,院子裡就一個小桌子,桌子上放著幾床被子,除此以外一個多餘的東西都沒,當時丈母娘就說,這都拿去吧,你們這冬天是凍不著了。當時我就蒙了,這就是給的陪嫁?我拿著18萬彩禮換來的?我那是氣得不行,直接就退婚了,這人我也不要了,彩禮也別給了,我家也丟不起這人,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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