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經45歲了,有過三段婚姻,不幸的是到最後度是以離婚收場。別人都說離過這麼多次婚,我這個人肯定有問題,要不然怎麼會三個男人度不要我呢?但是我懶得去聽這些流言!

我的第一段婚姻是父母做主的,那時候自由戀愛的還比較少,大多數是經過父母之命。雙方也沒有太多的感情,只是覺得合適了就在一起了。從相處到結婚,再到分居,等到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覺得自己無比的輕鬆, 真正要說感覺的話,記憶里最深的是還沒離的時候,在痛苦的時候,那是夫妻之間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矛盾開始出現的時候,鬧彆扭分居的時候,尤其是想自己的孩子時候。
那段時間工作,生活,整個人都是完全不在狀態的,就猶如行屍走肉般,畢竟在一起這麼長時間了,總歸是還有點感情的!離婚並不可怕,離婚最最最痛苦的時候是在離之前的,明知是無法挽回的,還要死命的,去挽回,最後卻發現自己已經是無能為力!
離婚之後,我開始了闖蕩的生活,在工作中我認識了我的第二個老公。我和他在一起談了三年,感情一直都不錯,最後也順理成章的結婚了,因為他是家裡的獨生子,所以性格十分的任性,做事情都為自我為中心,從來不考慮我的感受,加上婚後一直和公婆住在一起,矛盾一觸即發,因為和兩個老人擠在一個五十多平的小房間裡,始終都是會有矛盾的。矛盾的關鍵點就在於他的奶奶,不但是身體殘疾,心理也是變態到無以倫比的那種的!
他奶奶是很會裝,貪婪,愛慕,虛榮,愚昧,迷信,如此的種種,攀比心理也是沒了誰了!家裡大小事她都是要管的,一切都是她做主!自己窮成什麼樣她都不管,只要能滿足她變態心理的,她都是能吹得出來的!婚後就這樣矛盾頻發,經常是含沙射影罵我們小兩口的,她也主要是想表達我窮,然後她就有優越感!甚至是直接罵我的父母!

後來我是實在忍不下去了,就提出離婚!可我嫌丟人!我已經是離過一次了,再離一次的話,就真的丟人了!他們家則不一樣的,全家人都是離過婚的,對他們來說是司空見慣的。我是怕我父母臉上無光,所以就沒告訴任何人了!
就這樣我結束了我的第二段婚姻,離開了那個傷心的城市,來到了深圳打工。經歷過兩段婚姻的我已經對愛情失去了信心,本打算就這樣自己一個人過一輩子吧,可是我在工作中認識了老李,他一眼就看上了我,還說不介意我之前有過兩段婚姻,就這樣我被他的甜言蜜語騙到了手,沒多久就意外懷孕了,我和老李結了婚,生下了一個女兒,可是婚後我才明白自己是多麼的愚蠢,老李是個暴虐狂,還是個賭鬼。一有不順心就打我,我毫無反抗的力氣,只能是哭泣和悔恨,我恨我自己度已經經歷了這麼多卻還是輕信男人。老李因為賭博欠下了高利貸,我真的是受夠了被追債的日子,也為了女兒能有個安定的生活,我賣了自己的房子替他還債,前提是他必須跟我離婚。
就這樣,我結束了我的第三段婚姻,有時候生活就是這樣,跟你開了一場玩笑,不過沒關係,接受就好了,忍忍你就會看到藍天了。
我以後大概是不會再結婚了,不是因為我害怕和絕望了,而是我該經歷的都經歷了。

經歷了這麼多,我想告訴大家,不能輕信男人,結婚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離婚,如果是自己愛的人,那就比失戀還痛苦的,如果是自己不愛的人,那就比戀愛還快樂的。
喜歡他愛他的時候,是可以不顧一切的,可當不喜歡他不愛他的時候,看什麼都是嫌棄的!
結婚證,除了是證明你倆的關係在法律上被承認了之外,是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千萬不要是以為結了婚就是能栓住他了,也千萬不要以為結了婚你的全部就是他的了。
世界是瞬息萬變的,對自己好點。生活平淡,無驚無擾才是最好的生活。·對了,結婚之後按照正常的方向,婚前的有些事情就別指望他去做了!
結婚之後有條件的,千萬不能跟老人住在一起,因為婆媳關係是這麼的脆弱,一旦爆發,婚姻就會變得弱不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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