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婆婆說我媽媽賣女兒,看到我爸媽給的本,婆婆一句話不敢吭

我們家在一個三線的小縣城,父母都是老實本分的工人,家裡算不上富裕但是也是小康之家。我們家兩個女兒,我還有個大姐,大姐上完大學留在了那個城市發展,離家有點遠。我大學畢業後想離父母近點,我選擇了回到我們老家發展。
後來家裡介紹一個男朋友,開始交往的時候感覺蠻好的,他踏實穩重,在我們那工作也還可以。他老家是農村的,父母都是農民,相對來說家庭條件不如我們家好吧,但是我覺得他人好那就最好了。

相處了半年,我們打算結婚,說起結婚肯定兩家人要商量彩禮陪嫁。按照我們那邊的習俗是,如果男方買婚房和車子,彩禮就意思一下給個一萬一,意思是萬里挑一,新房要女方裝修。如果沒有婚房,那彩禮就六萬六或是八萬八。
父母說彩禮要十萬,當時我還覺得爸媽有點過分,別人都是六萬六或是八萬八的,要十萬的話男朋友家肯定不願意。媽媽安慰我說,你放心,爸媽自由安排,我們都為你打算好了。

結婚前去了男朋友老家,他媽媽看到我就挺不高興的,我大概知道是因為我們家要十萬彩禮的事。婆婆說「隔壁張大爺家的兒子在外面工作,娶媳婦的時候人家媳婦一分錢彩禮沒要,說兩個人一起奮鬥以後什麼都會有。」老公說「人家張大爺家在外面給兒子買了房子了,家裡哪還有錢出彩禮。」
婆婆吃飯的時候又說,你看人家誰誰家嫁女兒,男方沒房子沒車子的,人家就要兩萬彩禮。老公又神補刀說,他家女兒一條腿有毛病。婆婆拿眼白老公嫌他話多。又說,你看看誰家結婚要十萬彩禮的,這不是賣閨女嗎?

我一聽賣閨女就不高興,我說我爸媽給我陪嫁,我們家不是賣閨女,婆婆不屑一顧的走了,老公在一邊打圓場。後來彩禮的錢是男朋友爸媽出了六萬,老公跟朋友借了四萬,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
男朋友家把彩禮交給我爸媽的時候我爸媽拿出來一個袋子,袋子裡面是一個大紅本本,房產證。爸媽說,我們就兩個女兒,大女兒嫁的遠,小女兒願意離家近點我們不能虧待,這房子是我們的錢還有她大姐的錢買的。另外十萬彩禮也不是我們要,給了他們兩個裝修房子,過日子用。

我聽完後眼淚流下來,抱著媽媽哭。男朋友媽媽一直笑,說親家母想的周到,想的周到。我一直沒告訴我媽這未來婆婆當初是怎麼酸我的,說我們家賣女兒啥的。
後來我問媽媽為什麼不提前說要給我陪嫁房子,媽媽說不提前說就是想試試男朋友家會不會為了這十萬塊錢不娶你了,看看你男朋友對你是不是真心的。
男朋友對我是挺好,可是這婆婆以後要怎麼處?結婚以後是不是事更多了?這樣的人家我家還是嫁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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