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老公說房子和女兒只能選一樣,我的選擇讓丈夫慚愧落淚

離婚時,老公說房子和女兒只能選一樣,我的選擇讓丈夫慚愧落淚

琳琳和韓雲結婚已經快六年了,但是他們的感情卻出現了問題,每天兩個人回到家總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事情而產生矛盾。最終琳琳受不了這樣的生活,跟韓雲提出了離婚。

韓雲也沒多說什麼,畢竟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名存實亡,繼續在一起也只是給彼此徒增煩惱。但是他們只有一個女兒,女兒歸誰撫養是他們離婚要面對的第一大難題,他們兩個都是看著女兒從一個襁褓中的嬰兒長成現在活潑伶俐的小女孩的,讓誰放棄女兒誰都捨不得。

離婚時,老公說房子和女兒只能選一樣,我的選擇讓丈夫慚愧落淚

韓雲跟琳琳說只要她把女兒的撫養權給他,他就把房子和存款全都給琳琳。琳琳娘家不在這個城市,一旦她離開了這個家沒了這個房子她就沒有地方住了,雖然她自己也有一部分存款,但是把一個孩子養大畢竟不是一筆小費用。韓雲也是想到了這些,便覺得琳琳不可能為了要女兒寧願過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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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錯了,琳琳說她不可能放棄女兒的撫養權,女兒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她怎麼忍心為了一個房子和一點錢就放棄她呢?如果沒有了女兒,她未來一定沒有一天會是開心的。

於是兩個人因為這個事情就又開始了激烈的爭吵,韓雲生氣的說:「不然就交給法院判決,反正我各方面條件都比你好,勝訴的一定是我。」沒想到丈夫這句話一說出來琳琳哭了出來,琳琳邊哭邊說:「我可以為了女兒這輩子都不結婚,你做得到嗎?你有沒有想過你以後如果再婚,你未來的妻子一定會對女兒好嗎?女兒以後不開心的時候想回家找個人說心裡話的時候你能放下你的生意回家陪著女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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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一聲聲質疑像一把把刀子一樣扎進了韓雲的心裡,的確在女兒成長的這四年裡他沒有陪伴她太多,現在反而想把她們母女分開,他覺得自己確實有些過分。

最終他把女兒的撫養權給了琳琳,並且承諾琳琳每個月給女兒寄生活費,這是他唯一能為女兒做的,希望女兒一生都能健康幸福。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4/node194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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