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臥床十年,弟弟照顧十年,結婚時一棍子打跑了自己的媳婦

姐姐臥床十年,弟弟照顧十年,結婚時一棍子打跑了自己的媳婦

明芳和明達是村裡的一對姐弟,在明達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開了,姐弟倆也都快忘了母親的模樣了,而父親則在母親離開的半年後因病去世了,兩個人就淪為了真正的孤兒,本來村長是想把兩個人送到孤兒院去的,但是當時已經十二歲的明芳說什麼也不願意,她說她自己能夠照顧明達,而當時,明達也只有六歲。

就這樣,無依無靠的姐弟倆在村子裡生活了下來,也正因為這樣,從小便是什麼活都會幹了,特別是明芳,地里的活有些重,她都是自己干,只讓明達幫一些不重的忙。

到了十六歲這年,明達也十歲了,也能夠自己生活了。明芳就想著能夠外出打工掙點錢,能夠讓明達有個學上,不能就這樣耽誤了明達的一輩子,於是她就跟村裡同樣大小的幾個小夥子小姑娘一同去到了城裡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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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有文化,又是一個女孩,能做什麼呢,只能來到娛樂場所,明芳跟人學了按腳,又因為自己經常幹活,手勁大,給人按的還挺不錯,在加上年紀小,很快也就有了自己的固定客戶群,但是明芳一直都跟客戶保持著明顯的距離,小騷擾是有的,但是始終明芳都堅守著那條線。

兩個月後,明芳就開始往家裡打錢了,明達也有學上了,明達很高興,但是他始終都不知道姐姐在外邊乾的什麼,有好幾次姐姐回來他都說要和姐姐一塊出去掙錢,但是都被姐姐訓斥了回來,讓他好好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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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姐弟倆的日子過的也挺好的,能夠吃飽穿暖,有學上,村裡人也都挺佩服明芳的,能夠把一個不像家的家照顧成這樣。可是,美好的日子真的很短暫。這樣的日子只過了一年,便讓姐弟倆陷入了深淵。

明芳回來了,但是是被人抬回來的,她斷了一條腿,村裡人都說她是出了車禍,而肇事者逃逸。明達也以為她只是出了車禍,但是真正的原因也只有明芳和村裡的一個一起去城裡的小姑娘知道,明芳和她的關係很好,她答應了明芳,不會說出去的,特別是明達。

這下子,姐弟倆的生活又一次陷入了苦難,靠著老本雖然還能讓明達繼續上學,但是以後怎麼辦呢?只有十一歲的明達不顧姐姐的勸阻,毅然放棄了上學,開始專心在家照顧姐姐,家裡大大小小的所有活,被明達這一個年僅十一歲的小孩子包了。

明芳是看在眼裡,痛在心裡,她不想拖累弟弟,有好幾次都想偷偷去死,但是當明達發現她有這樣的意圖之後,很堅決的就告訴了她:「你要是死,我陪你一起。你是我永遠的姐姐。」明芳就不敢再有這個想法了,她看得出來,弟弟是認真的。

每一次出門幹活,明達總會把明芳需要的都放在床邊,吃的,喝的,用的,明達總會把所有的都想的特別周到。後來,憑著看到的輪椅的外形,他自己給明芳做了個輪椅,雖然不是那麼好看,但是讓明芳的生活變得方便了許多。

而自從有了輪椅之後,明芳的自理能力越來越強,到了明達十八的時候,明芳差不多已經可以自己生活了。而明達也準備出去幹活了,他想要多賺點錢,給姐姐買一個更好的輪椅。讓姐姐有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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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便隨著村裡人去城裡找點事做。但是他還是會每兩個星期就回家一次,他一直不放心姐姐,每一次回去也總會給明芳帶些東西。村裡人都說明達很孝順,沒有忘了姐姐的恩情。姐姐卻總是說自己已經倒欠明達了。這麼好的一對姐弟卻是這樣的生活,村裡人都對他們表示同情。

就這樣,從明芳出事之後,明達照顧了姐姐十年,明達二十一歲了,也已經出來三年了,這一次卻是出奇地沒有回去看姐姐,他託人給姐姐捎信說,他談了個對象,下次回去就準備結婚了。

當姐姐聽到這些的時候,那簡直就是高興壞了,明達能夠結婚,是她現在最大的願望,她一直都希望明達能夠娶妻生子。現在她只希望能夠快點見到自己的弟媳婦。快點看到明達結婚。

一個月後,明達回來了,回來就是辦婚禮的。還帶回來了自己的對象,一回來便是找到了姐姐,明芳嘴裡還說著:「快讓我看看我的弟媳婦,我……」話還沒說完,一抬頭看見明達的對象,卻是愣住了,而當明達的對象看見明芳的時候,同樣也愣住了,而且還很慌張。

明達就看著有點不對勁,就問倆人:「你們倆怎麼了這時,怎麼都愣了。」只見明芳首先緩了神:「沒事沒事,這不是弟媳婦長得太好看,我看愣了嗎。來來來,快坐。」明達笑了笑:「這不好嗎,還愣啥呀!」然後又對著他對象說:「這可是我最親的姐,你可得把她哄好嘍!」對象擠出了一絲苦笑:「哎,好,好。大姐好!」

明芳問了一句:「你們準備什麼時候結婚啊!」

明達說:「三天後吧,早辦了早省事。」

「這麼快?也好!我也能早點省心。」

隨後三個人又聊了一點家常。只是明達的對象一直都很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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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的時間很快,村裡的老少都來參加了明達的婚禮,雖然不大,但也是該有的都有了。就快到了磕頭的時間了,卻是沒有看見明芳,明達就去裡屋找姐姐。讓明芳出來受頭。

剛走到門口,卻是聽到了明芳和當初村裡那個小姑娘的對話。

「明芳,你真的要讓明達和他結婚嗎?可是因為她你才成了這個樣子啊!」

「唉,都過去那麼多年了,現在明達能夠成家,才是我最大的願望。」

「當初她還是一個跟明達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她眼看要出車禍,你捨命救她,斷了自己的一條腿,回頭她卻反咬一口,導致她家人也認為你故意害她,你非但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還被她索要了賠償,要是我,絕對不能同意她做我的弟媳婦。」

「沒事,都過去了,明達能看上她,也可能說明她現在心眼變好了。只要明達能夠好好的,我又有什麼呢!」

「唉,真是勸不動你,你這一輩子都為了明達而活了。」

「呵呵,明達還照顧了我十年呢,現在又對我那麼好,我還想啥呀!」

只聽見門外一陣騷動,只聽見有人喊:「打人了,打人了。」被閨蜜推出來的明芳卻看見明達正抄起一根棍子在打要結婚的對象。一直打的對方跑出了門外,村裡的人都不敢攔,明達對著她喊到:「你不配進我家門。」

然後就是扔了棍子跑道明芳的面前,一把跪下:「對不起,姐,對不起……」兩個人抱在一起都哭成了淚人!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4/node193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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