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小雲
沒生寶寶前,我和老公的工資是各管各的,我的負責還月供,他的負責日常開銷,還要每個月給公婆一千元。剩下的各自自由支配,其實一個月也存不了多少錢。
生了寶寶後我就辭職了,準備專職帶寶寶,這樣月供和日常開銷都需要老公來負擔了。
老公經常抱怨錢不夠花,寶寶6個多月的時候,婆婆讓我把寶寶放家裡給她帶,我出去打工,給她兒子減輕負擔。我想著老公確實一個人掙的不夠用,緊巴巴的,就同意了。
可是我才上班一個月,婆婆提出我的工資要全部上交給她,然後她每月給我零花錢,至於給多少,她說那是她的事,不過保證我夠花。我問為什麼我的工資要上交,她說她幫我帶孩子啊,不給工資誰干。
我心裡有點不爽,我兒子不是她孫子嗎?她帶孩子,我的工資全部上交,那我還不如自己帶孩子啊。
可是我的新工作剛剛適應,工資還比以前高,有6000多,我也不想放棄,就想著先上交看看,看她給我多少零花錢,能給回一半也不錯,剩下一半就算寶寶的生活費。
5月份婆婆只給我1000元,6月份更少,只有800元,我說不夠用,婆婆說上班要花什麼錢,不就中午吃個飯嘛。
我就覺得自己傻到家了,這算什麼事啊,我才不相信婆婆會好心幫我存錢,小叔子還沒結婚,我的工資十有八九會補貼給小叔子。
如果有一天,我跟我老公分了,那我豈不是人財兩空?手裡有錢心不慌,我決定這個月開始只給婆婆2000元,寶寶的奶粉尿褲什麼的我自己買好。姐妹們,你們說我該不該把工資給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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