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玲玲,我今年31歲了。在兩年前,我和我的前任老公離婚了,我們兩個曾經是大學的同學,他對我特別的照顧。
後來,我們又在同一家企業工作,於是我們兩個人就相互產生了好感,再後來,我們兩個就在一起了。可是,在他成為公司的經理之後,我們兩個又離婚了。
其實之前我們兩個人的生活過的也非常的好,他也非常的疼我。只是我每次一懷孕,老公就把我弄流產。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做,我懷疑他在外面有人了,所以那段時間我們兩個經常在吵架。
而每次吵完架,我感覺他非常的委屈,我問他究竟是為什麼,他總是支支吾吾的不告訴我。後來因為我一懷孕,他就把我弄得流產,我特別生氣,我覺得他不再愛我了,於是,我怒和他離婚。而離婚後的那段時間我覺得我的天都塌下來了。
時間過得非常的快,我們離婚都兩年了。這兩年裡,他一直沒有再婚,而我又找到了一個值得我託付終生的人,可是我並不喜歡我現在的老公。我再婚的消息也告訴了我前夫。我再婚時,他人沒有過來,只是收到了他的禮物,而當我看了禮物後才知道他的苦心。
因為他送的是醫院檢查證明,上邊說其實我的體質不能生孩子。這時我才明白過來,原來他為了讓我不傷心,自己把這件事情給瞞了下來,而且他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我的身體。知道了這些,我特別的感動。
我想要和前夫復婚,可是我現在又剛剛結婚,這麼快就離婚也不好。
於是我決定讓我的前夫當我的情人,這樣對兩邊都好。大家說我可以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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