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為她買的手錶,母親一定要搶下去給兒媳,否則不許結婚,35年後母親自食苦果

未婚夫為她買的手錶,母親一定要搶下去給兒媳,否則不許結婚,35年後母親自食苦果

 

這年春天,鹿金戈用省吃儉用攢下的錢給吳琴買了一塊表。其實也不是名表,但在多年前的小鎮卻也算金貴的稀罕物件,加上是未婚夫送的,所以吳琴非常喜愛這塊手錶,甚至晚上睡覺都不捨得摘下來。

 

 

吳琴帶著這塊表穿過春天和夏天,冬天如約而至,她和鹿金戈的婚期也如約而至。要結婚是喜事,但是吳琴的母親卻像個醜陋的黑臉夜叉,在婚禮的前幾天突然提出,想結婚可以,吳琴必須把手錶留下。

吳琴大驚,說這是金戈買給我的,為什麼要留下?留下給誰?母親頭一仰,理直氣壯地說,結婚的女兒,就是潑出門的水,就是外姓人了。

 

 

除了身上穿的一身喜服外,其他的一切東西都不能帶走,都要留下來給她兒子兒媳,因為兒子兒媳婦養老。 沒有這麼不講理的,吳琴不想給,又強不過母親,她哭著去找她的親人。

大舅二舅,大姨三姨,再加上大伯母都一起來勸,說吳琴14歲就不讀書了,整整幫她幹了7年活,那塊表就讓她帶走吧! 怎奈吳琴母親就是一句話:想結婚,表摘下來, 否則,免談。

 

 

婚禮鹿家都準備好了,於是鹿金戈親自勸吳琴,說把表給她留下,等我再攢幾個月錢,一定再給你買一塊表。那個貧窮的歲月,那個不知道廉恥的母親,為了一塊表,竟然讓吳琴哭著做了新娘。

這件事徹底傷害了母女感情,婚後,吳琴極少跟母親來往。母親倒也半點都不在乎,看著大兒媳婦手腕上的表,她的臉上時常流露出得意的笑容。

 

 

時光如白駒過隙。35年後,小鎮上的人不再貧窮了,吳琴就更不貧窮了,鹿金戈是老師,她自己開服裝店,一個女兒早就大學畢業後在省城安家落戶,日子要美滿就有多美滿。

鹿金戈已經退休,他們準備去省城跟女兒一起生活。吳琴的母親已經老邁,多年的重體力勞動積勞成疾,她癱瘓了。這個時候,曾經戴過她從吳琴那硬奪來手錶的大兒媳,開始百般虐待她,甚至一天只給她吃一頓飯。

這時她想起了吳琴,想起了吳琴的好日子,便託人給吳琴捎話兒,說她打算跟吳琴一起生活。吳琴讓捎話兒的人再把話兒捎回去,只有簡單的一句:結婚的女兒,潑出門的水,東西是不能帶走的,養老也是不可能的。

 

母親聽了,黯然半晌兒,渾濁的眼睛裡淌下兩行淚。

 

 

原本小時候就是因為母親的重男輕女才讓吳琴沒有上完自己的學,即使那時候她的學習成績並不差,但是還是在母親的堅持下選擇了輟學。但是念在那是生自己養自己的目前,吳琴並沒有說什麼。

但是現在長大了,母親的要求越來越過分就連結婚的時候也沒有讓自己開開心心的嫁出去,母親的行為已經對吳琴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還好身邊還有一個對自己疼愛有加的丈夫。說到底,到現在吳琴的母親都是自食惡果,但是身為女兒怎麼忍心真的看自己的母親沒人養老呢?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4/node18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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