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八歲的女孩還沒嫁出去,在農村現在男多女少的形勢下,那一定是認為這人有毛病,而且是生理和心裡上都有毛病。
我就是這樣的女孩,今年二十八了,可我沒毛病。我一切都正常。
說起我為什麼到這個時候還沒訂婚,這是因為我有一個心儀對象,他去當兵了,然後提乾了,再然後就和我分手了,原因是門不當戶不對。當時的打擊讓我決定今生不再嫁。
可這決定一點都不現實,你不嫁父母這關都過不去,他們說閉不了眼睛,也叫死不瞑目,看著父母淚汪汪的眼睛,我出嫁的心開始萌動。
我身上有兩個哥哥,身下有個妹妹,都結婚了,就我和父母在一起住,母親曾無數次地脅迫我說,要上哥哥家去,因為我不結婚沒法去,我心裡明鏡的很,兩個哥哥誰會和父母在一起住,就是讓我訂婚而已。
於是,我開始相親了,可我的狀況出現了一個現象,就是歲數小的看不上我,歲數大的我看不上。
終於,遇到一個和我同歲的,他叫蔡亮德,他是個「地痞」,說是地痞還真抬舉他了,他就是好乾仗,曾經和村霸董三子打了兩天兩夜,最後,兩人講和,從這以後,有人和董三子有事兒,來找蔡亮德,董三子都給面,所以也就成了「地痞」。
也正的因為他這樣,沒人給他媳婦。
可這回蔡亮德託人跟我求婚,我便和他處了兩個月,最後同意嫁給他。
我這個決定在我們家炸營了,大夥都不同意,說寧可找個蔫吧,也不找他這樣的,以後日子的心沒個操,沒吃肥豬肉還沒看見肥豬走,看董三子媳婦就知道,一天戰戰兢兢的,董三子在外邊歡天酒地也不敢言語。
家裡這麼說,外人也這麼說,看看,那誰家的老姑娘完了,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眼看是要被蛆給拱了。
我不為所動,在這年的十一,我們舉行了婚禮。從而結束了我的單身之旅。
因為我們的婚姻不被看好,所以,度完蜜月我們就出去打工了。
在外面打工三年,我們有了一定積蓄後,準備回來開養鹿場,因為我們打工時候結識一個養鹿的大哥,我們帶著經驗和技術回來,買了山腳的一塊地開了鹿場。
開始,我們引進三十頭梅花鹿和草鹿,兩年後,我們的鹿數量翻了十倍,不僅本金回來,還盈利的五十多萬,第六年,我們就能盈利一百多萬了。
我們蓋了小樓,買了轎車。
六年下來,我們成了村裡的首富。人們擔心都錯了,蔡亮德不但沒跟別人干仗,而且非常顧家,憑著他的韌勁,我們鹿場又往大了發展。
這年,我也有了自己的寶寶。蔡亮德高興壞了,蔡議興。
誰也不知道怎麼名字怎麼來的,我告訴你們,我和蔡亮德結婚是有協議的,協議的主要內容是,不准出去干仗耍流氓,如果發生一次,當即離婚。當然還有別的,一共十三條呢,這裡就不一一寫出來了。
這份協議捆住了他,可沒鎖住他發家致富的心,所以,才給孩子起名蔡議興,這協議讓我們興旺起來。
(完)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