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我是個農村小夥子,但是我家離著縣城很近,去縣城開車都用不了幾分鐘。
我家的條件在村裡還算不錯,父親早年就出去打工,早就成了包工頭,母親在村裡也幫著村委會幹點活,所以我家條件真心不算差了,但是我在市裡工作想找個市裡的姑娘還是很難,大多都看不上農村人。我只好回家相親,相到了李芳。
一開始我覺得她特別溫柔善良,人雖不是太漂亮但是很勤勞,我覺得找個這樣的姑娘做老婆應該生活也不會過的太差,就和父母商量著差不多就結婚吧,所以我們幾乎是談了三個月的戀愛就雙方父母見面定親。
最後商量的結果是我家大包,意思就是彩禮給10萬塊錢,我家酒席錢我家出,新娘的三金我家買,她還要旅行拍攝婚紗照,下來大概得8000多,我家也出錢,還有新娘結婚那天的跟妝呀,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錢都我家出,商量好了,就這樣愉快的訂了婚。
訂婚後李芳突然說她家還有些風俗,我說什麼風俗,她說她們村裡結婚,弟弟要給她送飯,得給弟弟準備5000塊,還有父母改口費,我家得給她10000,一人5000。我和父母商量後,父母說一輩子就娶這一個媳婦,就這樣吧,也別討價還價了,到時候鬧翻了不好看。
我只好答應了李芳,沒想到這才是之後事情的伏筆。
結婚那天我早早就起床,收拾好就和迎親隊伍出發了,因為我家距離她家車程兩個多小時,我怕去晚了誤了吉時,就早早就去了。
去接親的時候因為我走的匆忙,忘記了拿她弟弟那5000塊,她媽當即就翻臉了,說我家看不起她家,最後是我姐夫和朋友們湊夠錢給了,她媽才放我們進門的。
接她的時候都順利,我背著她上了車。
回到我家門口的時候就已經11點多了,我說咱們趕緊下車,你回去換婚紗去,要不時間來不及了。李芳卻不緊不慢悠悠的說,你得給我8000的下轎錢,要不我就不下。我說你說什麼?下轎錢,你想錢想瘋了吧!一分沒有,你下就下,不下就滾。我當時已經生氣了,前排開車是我哥們,說我別因為這點小事弄的不愉快,不行哥們們給湊湊給了算了。我說不行,這一天天因為這那的好多事了,什麼都依著她家我還要不要面子了?
車很快到我家門口了,李芳不下車,我一把打開車門站在外面問她,你下不下,不下我立馬讓超子把你送回你家,她說不下,我說好,超子,把她送走吧,這婚不結了。
當時村裡打幫的人,還有早早來我家看娶媳婦的人站著那麼多,都愣了。我大喊一聲,還不快走!超子開車走了。
我氣呼呼回了家,告訴父母這事,我媽急的直抹眼淚。
再後來婚事真的沒辦成,我成了全村的笑柄,因為沒有一戶人家是媳婦都到家門口了還黃了的,弄的父母也抬不起頭來。後來李芳和我說她後悔了,她家也和我道歉了,說實在不行改日再嫁一次,可我怕了,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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