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大人+1個小孩算超載?後果很嚴重?!

5個大人+1個小孩算超載?後果很嚴重?!

磚叔冷知識

一輛5座位的轎車,坐滿5名大人,這時候一個3歲小孩又喊又叫:我也要坐車車、我也要坐車車。然後大人就抱著小孩一起上車走了……那麼問題來了:5座車坐滿5名大人,再抱著一個小孩算超載嗎?

5+1算不算超載?

任何違章與否的說法,都會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例如今天我們要討論的問題。很多家庭都會有這樣的經歷,多抱一個小孩,擠一擠,就這麼上車了。實際上對於超載這個問題,我國交規對超載有這樣的規定: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性扣6分。

有人會說:5座的車,按20%算,一個小孩才多大,肯定不足20%啊。是不是覺得很有道理呢?

從字面上看,法規顯然是以「人」為單位,你是人吧?小孩也是人吧?所以對於一輛荷載5座的轎車,即便加多一個1歲的小孩,也算6人,這樣一來,就達到了規定的20%,所以也就算超載了。這里有人會問,法規規定的是「超過核定人數20%」,這里只是剛好20%,並沒有超過20%。好像也很有道理,不過在現實處罰中,5座車超載1人達到6人,都是按照超載算的,這一點沒有商量的餘地。

超20%才算超載,那麼7+1算超載嗎?

又有人要說了:我7座的SUV,屌屌地坐上8人,才超載14.3%,不到20%,不算超載!

額......算你數學好!不過,7座車坐8個人也是超載,超載的定義並非達到20%,而是超過核定載客量。對於5座車,超過5人就是超載;對於7座車,超過7人就是超載……不過,7座車坐8人,確實沒達到20%的標準,所以跟警察叔叔理論,也是可以免除扣分處罰的。但磚叔絕對不是在慫恿大家,畢竟多載一人,還可能有其它嚴重後果。

超載了發生事故,是否影響責任劃分?

超載的同時發生事故,會不會影響事故責任的劃分呢?咱們先來看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對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規定: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那麼怎麼確定超載對於事故是否有過錯呢?這里就要引入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其中有一項原則是:因果關系原則。這個原則規定了:要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

簡單理解:你超載了,但是正常行駛被人家追尾,還是對方全責。但如果是前車突然剎車,你追尾了,你會因為超載而承擔更重的責任,原因很簡單:超載會影響剎車性能,在某種程度上導致或者加重事故。

保險公司賠不賠?

很多人擔心:我違章的同時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會不會不賠?碰到這個問題時,磚叔也頭疼,好在現在是法治社會,對於超載的同時發生的交通事故,也根據因果關系來認定,也就是說由超載是否對事故有影響,來判定是否、如何賠償。

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不少保險公司也有相應的對策,例如某保險公司就對超載行為實行5%的絕對免賠額。這時候,只要超載,照樣賠償,不過少陪一點,白紙黑字,沒法耍賴,也算一個辦法。此外,一些保險條款規定只賠滿員,如果有乘員傷亡,超員部分是不賠的。所以對於保險,最好能夠看清保險上的條款再簽字購買。

說到底,保險仍舊是水比較深的行業,且法規也無法做到完美,但無論如何磚叔還是要勸大家別超載,一方面保險可能吃虧,另外一方面也危險:有科學實驗證明,大人坐車的時候將小孩抱在身上,如果出現事故,抱在懷中的小孩實際上會充當大人的安全氣囊的作用,承受更大的傷害,磚叔強烈建議小孩都要坐安全座椅。無論如何,只要超載出事故,怎麼都是自己虧。

對於這種超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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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3/node83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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