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元旦起,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將採圖示。
別有眼不識泰山,明年元旦起,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將採圖示,為解決測速取締照相標誌全台不一的亂象,交通部本周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將現行「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等文字告示牌,統一改採一致的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並在法規內明訂2018年元旦上路,新設標誌優先適用,舊牌可待更換牌面時順便換新款。根據規定,若採固定或非固定科學儀器取締超速,一般道路需於取締相機前100到300公尺、國道和快速道路須於取締相機前300到1000公尺處,設置測速取締標誌預告。據內政部警政署曾經統計,全台道路和國道約有2700支測速照相機,但現行各地測速取締照相標誌採文字告示牌,牌面大小、格式、文字內容都不一,有的寫「前有測速照相」、「前有違規取締」,有的寫「前有測速照相請減速慢行」或「本路段測速照相請勿超速行駛」,有的寫成一行字,有的則是兩行字,讓人眼花撩亂。為解決全台測速取締標誌不一的情況,交通部去年曾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將現行測速取締照相標誌文字牌面,全面改為測速照相儀器圖案,並採三角警告標誌,讓外國人到台灣也易辨識,但因上路時程各單位意見遲遲無法取得共識,因此遲遲未正式上路,今年則取得共識敲定2018年1月1日上路,交通部本周正式公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將上路時程正式納入法規內並公告。交通部表示,明年元旦上路後,新設標誌優先適用,舊標誌不須馬上拆除,在未來更換牌面時順便換新款即可。另法規也正式將替代道路線指標統一採螢光黃綠底、黑字規格納入法規,即起上路,目前國道和省公路已試辦採該規格;《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也公告規定,道路路牌應採漢語拼音,避免各縣市或道路單位拼音方式不同,讓外國人搞混以為走錯路,交通部表示,目前多數道路單位和縣市政府都是採用教育部頒布的漢語拼音,尚未採漢語拼音路牌,即起需更換牌面。

現行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採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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