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起步不算晚,但真正發展卻很晚,滿打滿算也就是15年左右的時間,很多後起的國產車企也就幾年時間。國產車企的起步階段,雖然趕上了國內汽車消費的大爆發,但也遇到了成熟強悍的合資品牌。不一樣的基礎,一樣的機會,在做的過程中確實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阻力。面對合資汽車的阻力與制約,對於國產車企來說,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先生存下來,不然根本就沒有後續發展的機會和可能性。
在這場艱難的生存發展過程中,也正是各個過程車企亮劍的舞台。應了鄧爺爺的那句話,不管白貓還是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各個車企的策略也是不盡相同,比亞迪汽車的原始積累,所有人應該都很清楚,最著名的莫過於比亞迪F3與豐田花冠的事情了,比亞迪S7與雷克薩斯RX的故事。前兩年炒得沸沸揚揚的陸風X7與路虎極光之間的故事。這兩年萬眾矚目的眾泰式設計、皮尺部,也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多個國際品牌中槍。
當然也引起了很多糾紛官司,這些主要是關於外觀造型的例子。還有一些關於品牌侵權的故事,比如力帆,過去有個叫轟達HONGDA的品牌,在商標註冊公示期,本田以HONGDA與轟達HONGDA過於相近提出異議,最終申訴成功。但力帆後來還一直用轟達HONGDA,最終被本田告上法庭,力帆賠償了本田147萬元人民幣,這是1997年的事情。
日前,據悉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國家商標總局國際處提出申請仲裁併予以受理。此案件正是炒得沸沸揚揚的奔馳EQ商標侵權奇瑞eQ事件。奇瑞eQ是QQ的新能源品牌縮寫,全稱是Electric QQ,當然eQ也成功註冊商標。奇瑞eQ2014年6月11日提出註冊申請,2015年7月21日核准註冊。累計銷量2.3萬台,市場占有率高達6.5%。
奔馳EQ 2016年7月28日才提出商標申請,時間上明顯晚於奇瑞eQ。奇瑞認為,奔馳在知道奇瑞已使用eQ商標的前提下,仍然繼續註冊EQ商標,已經構成《商標法》第32條規定的「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情形,應該駁回奔馳EQ的商標申請。如果奔馳堅決不放棄,或者違規使用,奇瑞絕對善不罷休,巨額賠償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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