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李與史蒂夫·迪特科、傑克·科比三人與漫威其他作家,一起打造了美國漫畫界與漫威公司的白銀時期,這段時間豐富的創造力,不但打下整個漫威企業未來的基礎,更是現在漫威電影宇宙源源不絕的創意來源。
由斯坦·李本人參與創作的所有漫威角色。
不過最早想到將漫威漫畫變成影視作品的,並不是鋼鐵俠或X戰警的導演製片,而是斯坦·李——他早在1980年代,就開始了漫威影視作品的創作,以下先從源頭說起,整理出由斯坦·李本人在這段時期創作的所有漫威角色:
斯坦·李、傑克·科比比與史蒂夫·迪特科三人在十年內創造出的漫威角色與組織。
算一算自1960~1969這十年內,斯坦·李、傑克·科比與史蒂夫·迪特科三人共創造出28個角色或組織。這還未計算其他漫威作家所創作,現在也是大家已經很孰悉的漫威角色。例如斯坦·李總編輯職位的接班人羅伊托馬斯(Roy Thomas),也在這時期創造了幻視(Vision)、「驚奇隊長」(Carol Danvers)等。因此這些作家不但一手打造了漫威與美國漫畫界的白銀時代,更是今天漫威電影宇宙得以成形的塑造者。
這時你或許會想,斯坦·李怎麼會有這麼多源源不斷的靈感,除了創作角色,還要撰寫故事,並且要顧慮出版社的業務,一年出版超過5000萬本漫畫呢?這時就要提到一個在美國漫畫界的重要名詞:
漫威創作法(Marvel Method)
此創作法為因應斯坦·李的繁忙業務而生,也多虧漫威擁有創作能力一流的繪畫家如傑克·科比等人,才得以做到的創作方式:
一般的漫畫創作,甚至任何影視作品的創作流程,通常都是由劇作家寫好完整劇本,其中包括所有角色說明、故事內容、人物對白等等後,再交給繪畫家(影視作品就是導演或製作人)以劇本為骨架藍圖,繪製出畫面並寫上劇作家寫的對白,也就是說繪畫家的工作比較被動;但漫威創作法卻只要斯坦·李以口頭或簡單的書面文字,描述他這期想要的故事與角色發展,傑克·科比即可應他的需求自由創作。
例如斯坦·李交代他:
這期的《神奇四俠》我要看到隱形女蘇珊被潛水人納姆爾綁架,霹靂火強尼慌張過度無法噴火,於是神奇先生與石頭怪只好自己去救她。
知道這樣的故事大綱後,科比就會回去畫出一整本漫畫的故事,將對白空出來讓斯坦·李填上,斯坦·李只要利用科比已經畫好的故事架構,再添加一些對白上的特色與幽默玩笑,整體故事就能看起來更豐富完整。
延續白銀時期所打下的根基,斯坦·李繼續他總編輯的工作,找尋更多能吸引讀者的方式。
除了上述的漫威創作法,提升了漫威漫畫的出版數量與特色外,他也在還沒有網絡的時代里,靠著他個人魅力製造粉絲團,在每期漫畫里撰寫他個人的社論型小方塊文章,稱之為斯坦的肥皂盒(Stan’s Soapbox)。
斯坦的肥皂盒
在這裡,他與讀者分享他對漫畫世界與世界大事的想法,讓他成為了漫威漫畫的代言人與門面。
1975年,漫威舉辦了首屆的漫威漫畫大展,在展覽中展示各種漫威相關產品,集結所有喜歡漫威的讀者舉辦活動,這也開創了日後各類的動漫展。
斯坦·李說:
這時期看到很多當年三、五歲就開始看漫畫的小朋友,現在已經長大進入大學,讓我與學生們有著很多很有建設性的討論,也讓我在創作上得到更多靈感。
銷售上,漫威與 DC 都開始改變銷售方式——成立漫畫直銷專賣店。不再只是透過報紙攤或超級市場銷售漫畫,更在價錢上不斷作嘗試,找出讀者最喜歡的頁數與價錢的組合。
靠著這些革命性的嘗試與變化,加上招牌明星蜘蛛俠大賣,漫威業績蒸蒸日上,甚至史無前例地在1972年追上並超越了世仇DC漫畫的銷售量。
隨著整個美國年輕人進入嬉皮與反越戰時代,又是漫畫中心讀者群,因此美國漫畫內容也開始朝向更黑暗,更關心社會議題的方向發展,也就是所謂的美國漫畫黃銅時期。
斯坦·李這時身為漫威總編輯,做了幾項重大決定:
第一:他在最受歡迎的蜘蛛俠漫畫里,先殺死了蜘蛛俠女友關史黛西的父親,然後又殺死了史黛西,給了蜘蛛俠進入黑暗面的鋪陳;
第二:斯坦·李在接受政府單位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Welfare)的邀請,撰寫出版蜘蛛俠反毒品三部曲,卻因內容涉及毒品,遭到審查單位漫畫法規權威(Comic Code Authority)否決,斯坦·李決定不貼上法規權威批准的標籤,出版這三本漫畫,而且漫畫銷售非常好,逼迫法規權威改變規定,不再嚴格限制漫畫的內容;
斯坦·李的反毒蜘蛛俠三集漫畫封面,請注意角落上沒有Comic Code Authority Approved的標籤,是自1952年成立這審查制度以來,首次有漫畫敢不貼這標籤出版。
第三:出版了漫威第一本圖像小說(Graphic Novel),讓漫畫不再只是期刊性質,也可以小說方式出版獨立作品,提升了漫畫的品質與地位。
然而創作力豐富,喜歡不斷嘗新的斯坦·李,自然對現在的成功不滿足,在1981年從東岸紐約舉家遷徙到十萬八千里遠的美國西岸好萊塢。
根據他自己的說法,當時漫威開始與好萊塢的影視業有業務往來,他去過幾次西岸之後就愛上了那裡的環境,為了說服老闆願意派他到西岸,他決定大打苦情牌,跟老闆說,他願意為了公司拓展業務舉家搬去好萊塢,因為他知道這是苦差事,公司里沒有人願意去,沒想到漫威老闆真的中了他的計,不但派他到西岸駐紮,還給他資金設立漫威製片公司(Marvel Production)開始製作漫威的電視卡通與真人劇集。
綠巨人電視電影里客串的斯坦·李
其中較成功的有蜘蛛俠卡通影集、和綠巨人浩克真人影集,但也有很失敗的蜘蛛俠真人影集,與美國隊長電視電影,但這時期卻也靠著電視培養出一批新的漫威迷。而斯坦·李也就是在這時候,開始經常上電視宣傳漫威,並找機會在他的作品裡客串演出或配音。
斯坦·李過去在電影中的客串畫面
儘管漫威的角色與斯坦·李本人的知名度上不斷攀新高,甚至當時有人估計,光是蜘蛛俠一個角色的價值,就已超過十億美元,但漫威公司在業務與商業行為上,卻是不斷挫敗。
前文提到1968年以前,漫威是屬於出版商馬汀古德曼旗下的分公司,但自1968年後漫威就不斷被轉賣,主要理由都是因為母公司的資金問題,公司經過所有權三次轉手與數次股權糾紛後,終於在1996年宣布破產,創始員工之一的斯坦·李因為公司破產,員工合約失效,正式與漫威告別,開始自己的事業。
但或許就像當年斯坦·李辭去漫威總裁時所說的,他自己對於公司上太財務與管理的事,真的不感興趣,斯坦·李自己的事業也沒有比漫威的命運好到哪去。1998年以他自己的名字成立了斯坦·李媒體公司(Stan Lee Media)。
上:影視漫畫製作公司「POW!」logo/下:斯坦·李媒體公司logo
專注發展在網絡出版閱讀的漫畫作品,卻正好遇上網絡首次泡沫化,公司從快速增加員工兩百人後,加上負責公司財務與投資的主管操弄股價,導致公司在不到三年時間內就倒閉。
之後斯坦·李開始了在漫威相關電影客串演出,並且在2001年與人合夥創辦影視漫畫製作公司「POW!」。從此斯坦·李總算有了較穩定的事業,他除了繼續獲邀參加漫畫展與四處演說,他也繼續漫畫的創作,甚至還與過去的死對頭DC合作,創作DC英雄們的故事。
高齡93歲的他一點也沒有要慢下腳步的徵兆——只能說,一個充滿創意與活力的人,或許就真的能繼續透過不斷創作,讓自己繼續活躍,長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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