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才剛畢業的張姓女童,趁暑假到屏東這家飲料店打工,時薪卻只有55元,工作時間竟然是從早上8點上班到晚上8點,整整12小時。店家還規定每遲到1分鐘就扣10元,未滿1個月離職也要扣錢,女童工作8天,換算下來一共68小時,卻只能領1千多元,擺明壓榨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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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國中生表示:「真的很過分,一開始就不想惹事,想說和平處理,可是他們就是完全不想管我。」第一次打工卻遇上這樣的老闆,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等到勞動處人員來稽查,店家才說再補薪水給他。
店長陳小姐則表示「這是鄉下地方,本來就是,就沒什麼客人,其實我覺得,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什麼樣的薪水啦。」但店家的行為已經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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