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結婚註冊手續 和 華人結婚禮俗/禁忌

Michael| 2015-08-04| 檢舉

【馬來西亞結婚註冊手續】

在大馬,男女雙方只要達到21歲,便可自由嫁娶。

登記手續

男女雙方必須攜帶下列文件親自前往登記:

1. 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和報生紙副本。

2. 男女雙方的照片各3張(32mm x 38mm)。

3. 兩位證人的身份證副本 (證人須足21歲)。

4. 如果外國人須附護照副本一份。

5. 若男方或女方不足21歲,則父親必須成為證婚人之一。

6. 如父親已去世,母親可為證婚人,但須攜帶父親之報死紙。

7. 前配偶已去世或曾離婚者,須攜帶其配偶之報死紙或離婚證書副本。

註冊手續

男女雙方几兩位證人須親自前往,並攜帶下列文件:

1. 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和報生紙正本。

2. 兩位證人的身份證正本。

3. 如是外國人須攜帶護照正本。

注意事項

1. 前往辦理婚姻註冊手續的男女及婚姻見證人,都須穿著整齊。

2. 申請註冊的男女照片及姓名,將被貼在註冊局的布告欄21天,21天內若無反對,就可生效。

3. 要在心目中理想日子行禮,應與三個月前到註冊處辦理手續。

4. 留意每間註冊處的辦公時間及服務限額。

5. 將註冊日和結婚日分做兩天進行,可免新人於一天之中太過疲勞,更能以輕鬆心情去迎接每個環節。

6. 勿攜帶兒童,以免干擾註冊進行。

7. 註冊進行時,須關閉手提電話,以免干擾。

8. 如欲交換戒指,須在事前通知註冊官。

9. 可攜帶花束一增進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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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結婚禮俗】

婚禮的過程

至周朝時,周公制禮作樂,制是一套禮儀稱為「六禮」。

六禮包括:

- (一):納采 (說媒)

- (二):問名 (探問生辰八字)

- (三):納吉 (定親)

- (四):納徵 (下聘)

- (五):請期 (通知女方家長結婚之日)

- (六):迎親 (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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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采 (說媒)

納采是傳統婚禮的第一步驟,男方主婚人,眼見某家千金,生得美貌非常,古時有門介紹婚姻的媒婆,自可找來媒婆,說明有意思娶某家女兒為媳。

上古時候就準備雁與其他禮物,要媒人前往提親。(中古時很難射到雁只,故該為鵝,迄至今古,連鵝也改以其他物品替代了)

媒婆欣然答應,前往女方提親,女方父母知是某人之子,平日為人尚屬忠厚,如予首肯,就將禮品收下,這第一步婚姻算是成功了。要是女方認為男方家世尚可,但準新郎是執褲子弟,不務正業,打量女兒嫁他,必無幸福可言,乃予婉辭,就將禮品退還,這椿婚事也就泡湯了。

有的女家,對男家不熟悉,或是住得遠,必須打聽男方家世底細,過一,兩天後,再予回復。此種情形,結果有答應,也有婉辭的。

然而,媒婆是專業的,平日對某家兒子,女兒長大成人,可論婚嫁者,當然也很詳細打聽其家世,瞭然於中,自會主動予男女方推薦,對雙方打聽清楚,認為可以提親,方行此納采儀式。

(二):問名 (探問生辰八字)

問名即議婚,議婚的條件,古時有謂:[第一門風;第二財富;第三才能;第四美醜;第五健康],足見選定一門婚事之一斑。

問名也稱 [生庚],俗稱[八字] (即雙方出生的年、月、日、時,配合天干,地支,以八字合之),有些地方則稱 [提字仔] 或[ 問婚仔] (女方的八字),先由媒人送女方的 [八字庚帖] 於男家,書其生年、月、日、時,男方將此置於神前祖先案上卜卦,三日內如家中平安無事,則將男方的庚帖送至女方家。女家接受之後,則問卜於星相,並將男女兩家的 [八字] 分別放置在自己的大庭神佛前三天,每天晨昏必燒香拜拜。在這三日內,男女雙方的家中,任何一方如果發生吵架、竊盜、誤毀器物、或家人生病等變異,則被認為是不吉之兆,而雖門當戶對,這件婚事也就告吹了。相反的,如果這三天內雙方的家中均很平安渡過,則是好兆頭,可以議婚,而彼此希望的條件(如聘金和其他的條件),也要經過溝通才作決定。

[生辰八字] 在民間是很受重視的,只要知道一個人出生的年、月、日、時,就可以判斷他的命運相性。一個人往往在女兒出生時,請求算命先生偽造一個最符合命運相性的八字,所以女人的出生年、月、日、時,和實際的生日往往大有出入,尤其帶 [破骨] 或 [劫煞] 的女人,日後千萬不能撿骨 (俗稱撿風水)。故俗語說:[女命無真,男命無假] (女人的出生年月日是都是假的),就是偽造生辰八字的證明。

(三):納吉 (定親) - 小聘,小定

納吉即小聘,小定良辰,男方必備鵝、豬肉、大餅等數十個聘物,由媒婆帶領扛工扛往女家舉行納吉之儀,女方於收受聘物、聘書外,也事先準備一些回禮之物。在致祭廳堂神明、祖先後,即付紅包一封予媒婆與扛工,並將回聘物品,答聘書置諸中,循回到男家。男方也將回聘物品,放在廳堂致祖先、神明。

男女雙方,為表慶祝婚姻業已確定,中午分別設宴款待親戚,兩家充滿喜氣。在此時,準新郎、新娘喜在心中,表面上保持鎮靜,以免被家長親戚笑謔已是成人,還沉不住氣。

這種聘書、答聘書,不但在此後的納徵(大聘,大定),親迎都還須照樣致送,列為不可或缺的婚儀之一。

這種聘書,答聘書是用大紅紙糊成大信封,中間用紅紙簽粘住,並寫上准姻翁X府XX太老爺閣下,另一邊則寫姻母X氏夫人樁次。信封后面則寫致書的人,自謙為忝眷生XX肅拜,另一邊另寫忝眷婦X氏XX衽。

而聘書、答聘書,用等長的紅紙,褶疊成迴旋式,與信封等寬,因大紅紙摺疊起來恰好成為十二折,由此整張紙,無論做大小使用,都如 [如意一枝],應為 [ 如意全板];[宮燈一對],應改為[宮燈成對],極力迴避此 [一]字,因為婚姻注重成雙成對,[一] 字為孤單,乃不吉祥之兆也,故避諉猶恐不及也!

(四):納徵 (下聘) - 大聘,大定

六禮中第三個程序納吉舉行過後,緊接著是納徵 (俗稱大聘或大定),這是六禮中兩個重要的儀式之一。男方要請相命師 (擇日師),選擇良時吉日進行。是日八、九時,女方較遠者,須提前一、二小時出發,甚成更遠者,更須提前一天晚間到達。男方須以聘金、金鐲、金簪、珍珠項鍊、新娘衣料、大餅按議定數目,分裝在格上。另有整隻豬、酒、龍眼乾、金針、香菇、乾貝等乾果,亦屬聘物,擺滿藍及各格內。男方請準新郎兄長 (沒有長兄由表兄代理亦可) 領隊,率領槓夫,一行浩浩蕩蕩,由媒婆陪同來到女家。女方在男方人抵達時,先鳴炮歡迎恭請人,另再分別遞煙、送茶、送面巾擦面,殷勤招待。

男方人員在廳堂坐定後,既由媒婆向女方主婚人呈送聘書,並將禮餅 (大餅每個約六寸圓周) 和聘物數字,一一交予女方點收。此時女方主婚人先將禮餅 (大餅) 及一些聘物 (乾果之類) 各取一些,放在神明、祖先神位上香致祭。女方招待人員,並向男方人員遞送滷麵,請其吃用,權充點心。吃畢,女方按男方人數,包括媒婆在內,各致送紅包一個,然後由男方領隊的大伯,向女方辭行而去。

中午,男女雙方各設宴款待親朋戚友,同申慶祝婚姻的成就。在古時交通不方便,雙方的外婆、舅父母、姑父母、姨父母,住在遠地者還要提前一、二天到達。儀禮過後,最快要三、二天後方告辭回家。女方回贈女婿衣帽,鞋襪及姻翁姻母尊親物等,也放在願中帶回。

(五):請期 (通知女方家長結婚之日) –送日

婚儀進行到納徵已算大致完成,即今日所謂的訂婚。夫妻名分已定,尤其是古時,女子若名花有主,雖尚未過門,只要行過周公之禮,心中已是屬於夫家的人了。雖然雙方或因爭吵而有退婚之議,但準新娘認為與貞節有關,堅決反對退婚。因此,女方父母對女兒此時舉止,常有 [女生向外] 而嘆息。至於男方則以納徵已過,為了抱孫心切於取親。因此,請擇日師選定良辰吉日親迎,煩媒婆送達女方徵求同意。

若女方同意,則雙方開始準備嫁娶事宜。如:

裁衣:

裁衣,在擇日師擇定迎娶良時吉日後也有擇定裁衣的時候。

所裁的衣裳,主要是新郎,新娘的白布內衣褲,在迎娶之日必須穿著這兩件新衣褲,而且縫紉完畢後,尚必須在內衣領及褲頭上縫上緣錢各一個,用紅絲線在緣錢四周繡有「卍」字的重疊,表示新夫妻的緣分,達白首偕老。

挽面:

將要做新娘的人都要挽面,也就是脫離處女第一次去除面部細毛。通常凡是老婦,多學會此種技能。那就是用一條白紗線,先將一頭咬在嘴中,再用雙手將紗線做交叉狀,雙手舞動紗線,就可順利將面毛一一絞除掉。通常婦女挽面,多在屋外空地上,兩人面對面坐著。但新娘首次挽面,必須由女方尊長在神前焚香禱祝,然後再由新娘上香,並在慶堂中開始挽面,以示莊重。

剃頭:

昔時,男人在將作新郎的前夕,多麻煩理髮師在廳堂理髮。並在開始理髮前,由男方尊長在廳堂焚香祝告神明,再由新郎上香,而開始理髮。完畢,家長且須包紅包給理髮師,討個吉利。

安床:

結婚前還有擇吉時安床的風俗。

在安床的時候,等新床架設好了以後,必須找肖龍的孩童一至二個,在床中翻滾。因龍在華人的傳統觀念中被列為吉祥的動物。因此,使肖龍的孩童在床上翻滾,就象徵龍鳳呈祥的喜氣。

還有,在安床以後,結婚之前,不能使準新郎於夜間單獨在床中睡覺。必須由弟弟或鄰居孩童陪同一起睡覺,以兆自此成雙成對也!

又自結婚之後,一個月內新房不能空懸無人睡覺。苟如新人有特別事故他去,或是新人在後到外地度蜜月,則新房應由家人兩人進入睡覺,而免有 [空房] 的歹兆頭。

(六):迎親 (迎娶)

親迎的良辰,男女兩家都擠滿了親戚朋友,屋前屋後人群進進出出,各忙各的工作,到處喜氣洋洋。在迎親行列中,首先由工人撐著一姓氏的紅燈籠,如是官宦本身或其弟迎親,乃可借用親人官宦所使用 [肅靜],[迴避],[X 府] 的銜牌。接著是八音,第一項是媒人(婆) 轎,再來就是 [叔爺] 轎,如女家嫁有婢者,視其人數,回程緊隨叔爺轎之後,再來就是 [炮架] (債相) 轎,然後是新郎,新娘的花轎,最後則是扛著聘物的扛,浩浩蕩蕩,吹吹打打向女家的路上而來。兩項花轎後面,各懸掛一個畫有紅色八卦的米篩,分別寫有 [兩姓合婚],[百子千孫] 字樣。《禮記》說:惡鬼最喜找新人的麻煩,畫有八卦的米篩可以壓邪也!

新娘上花轎後,迎親行列啟程,男方帶來的鼓炮燃放,新娘由轎上丟下紙扇,稱為 [放性地]。待父親將一碗清水向轎後猛然潑去,才算完事。新娘走後,嫁妝搬運一空,此時此際,女方好像失竊一樣的空寂。所以俗語有說:[嫁女好像著賊偷],真是一點也不假。

潑水與丟紙扇,都有典故存在,俗謂:[嫁出去的女兒,像潑出去的水,自今日起,已非吾家之人了!] 而丟扇表示從今以後,就不再回娘家居住啦!俗語說:[放扇,不相見],意寓自此要做人家的媳婦,妻子,直至白首偕老。

迎親行列在鏗鼓中回到男家,如果進房時辰未到,則將新娘花轎暫放在門外。等到時辰一到,新郎作勢踢開驕門,這是一種迷信,新郎來個[下馬威],以後就不怕老婆了。新娘下轎時,媒婆拿著米篩遮住新娘,地上有人快鋪上毛毯或布袋,輪流向新娘走去路上接替鋪去,直到大門為止。此種頭頂米篩,俗信可以避邪,以毛毯或布袋傳遞,讓新娘踩過,寓有[傳袋],亦既傳宗接代之意。

出嫁前,母親會告訴女兒,初進夫家,切忌踏門檻(俗稱戶定)。因 [戶] 是很有尊嚴的神。昔時新娘跨進廳堂,還要跨過馬鞍,或跨過炬火,(烘爐內置生炭),能生吉祥。再踩破新瓦片,叫做[破瓦],意思為[破邪]。

然後新郎新娘要同拜天地祖先,再拜高堂,最後夫妻交拜。對拜結束,就送入洞房,進入洞房,新郎要把新娘之 [蓋頭] 揭下,然後一起吃 [新娘圓],代表五世團圓。湯圓吃一半,兩人互換再吃,代表心心相印,且同飲喜酒,自此婚禮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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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禁忌】

1. 結婚之日,新娘出門時,嫂嫂不能相送。因為 [嫂] 與掃星同音,不吉利。

2. 新娘出門的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的財運。

3. 婚禮未舉辦完畢,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而新娘更不可躺下,以免一年到頭都病在床上。

4. 新娘結婚當天必須穿新鞋,寓意將舊物丟掉。

5. 新娘出門時,必須要佩戴耳環,以示聽話,沒有穿耳的可佩戴夾耳環。

6. 新人的長輩如有已去世的人,在敬茶的時候,應在他(她)應坐的位子上,放上新人敬的茶, 敬完茶後順便移一下凳子,再讓下一位就位。

(圖摘自網絡)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88/node49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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