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許多朋友常常迷惑著,「真實」與「說實話」之間的差別。
有些人覺得,如果要活得真實,就必須要說實話。
我的想法是,兩者要分開來看。
真實,是對自己;而說實話,是對別人。
換句話說,對別人說實話,是為了對得起別人;而真實,是對自己說實話,所以是真正的對自己負責。
幾個年輕朋友接二連三地問我類似的問題:
「哈克,同事約我吃飯,可是我不喜歡跟那個同事吃飯,怎麼辦?」
這個疑問表面上聽起來挺白痴的,就說「我不餓」就好了呀!
可是,白痴的背後,常常是因為心裡有一份堅持,就是「我不想說謊」…
不說謊,是一份願意,是一份堅持, 即使這樣會活得比較辛苦。
我佩服這樣的堅持與願意,同時,也覺得如果真要活得好,與其堅持對別人不說謊、說實話;不如好好來學習如何對自己說實話,活得真實。
接納內在真實自我的三步驟…
我們以前面「不喜歡的同事約我吃飯」為例,來說明如何對自己負責,讓自己活出真實的三步驟:
◆步驟一 禮貌性地回答(對別人不完全說實話):
「謝謝你邀請我。但我今天早餐吃得很飽,我先忙一下,等告一段落後,隨便吃一下就好了,你先去囉!謝謝你。」
◆步驟二 真實(對自己說實話。在心裡跟自己說, 或者小聲地自言自語):
「我知道自己是因為並不享受跟這個朋友一起吃飯,所以剛剛才那樣說。同時,我也知道,對於朋友,我有我的偏好,有些我很喜歡,有些我想保持距離,我接納這樣的自己。」
◆步驟三 對自己完全真實:
「(在心裡跟自己說,也可以自言自語)剛剛我選擇不說實話,是為了照顧我自己,讓我生活過得更好,同時我知道真正的實話是什麼。這是我的選擇,我喜歡這樣的選擇。同時,有機會而且自己狀況好的時候,我願意選擇更打開自己,多認識身邊的人。」
步驟二和步驟三的差別在於:
步驟二的內在對話是「是的,這是真實的我。」
這樣的對話,是把真實的自己認回來。
但是,如果只有認回自己、接納自己,有時候會因為太安全、太舒適,而變得有點怠惰、不長進。
不長進的人,一不小心就會變得不太可愛,因而不被喜歡。
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才需要有步驟三的存在。
步驟三做的是:站在認回自己/接住自己的基礎上,打開可能,願意嘗試原本不熟悉、不確定的其他可能。
因為敢嘗試,所以會有成長、有精采、有豐富,因而活得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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