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們曾經丟過的手機

Wayneoo ...| 2016-03-20| 檢舉

十幾年來,我曾經丟過好幾個手機,有不小心遺失的,也有被偷的。說起來有些事情還挺有趣的……

我的第一部手機是西門子直板的手機,是2002年我在中國人民大學讀博士時候買的。那時很多人都已經有手機了,我妹妹的手機是經典的諾基亞。因為囊中羞澀,我買手機比較晚,而且也買不起貴的,只能將就。結果那部手機用了大半年就丟了,而且是在人大東門。

我的第一部手機就是這麼老土的樣子

當時我騎著自行車,手機和包放在車筐里,只是轉身一會兒的功夫,就被人拎包了,據說是在新疆小孩偷的。絕對不是地圖炮,有人看到了,但不敢說,事後告訴我的。我還天真地去派出所報警了,結果自然是什麼也沒查到,或者壓根兒就沒查,這種案子太多了。那部手機花了我好幾個月的生活費啊,那時人大博士生一個月的補助才兩百多塊錢。

後來我又買了一部LG的翻蓋手機。2004年10月,我和朋友去香山玩,手機在坐公交車時被人偷了。我到香山後才發現,就用我朋友的手機打我的手機,一直占線,對方居然在用我的手機打電話!我就發簡訊給對方,希望對方把我的手機卡寄到我宿舍地址,當然這也是抱著僥倖。通常這樣做是無效的。隨後,我就打電話給10086對手機號碼辦理了緊急掛失。

丟失的LG手機大概就是這個樣子的

第二天,我去了一動營業廳,查到了我手機的通話記錄,在手機丟失期間有幾個長途電話是打到黑龍江綏化的。看來,小偷是用手機打電話給老家親戚了。於是,我按圖索驥,給那個黑龍江的座機號碼打過去,我瞎編說北京這裡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這裡有位傷者昏迷,手機通話記錄顯示曾經跟你們通過話,請問此人叫什麼名字,是不是你們親屬。結果對方不但告訴了我這個小偷的名字,而且把他的體態特徵,在哪打工等信息都告訴我了。

我簡直就是福爾摩斯!這樣都能套出小偷的具體信息!

右上角的郵戳顯示是2004年11月3日的信件

我報案後,把這些信息提供了公交分局,但案子沒有任何進展。我算是見識了警察的辦事效率,也不指望了。過了一個星期,也許是黑龍江綏化的老鄉跟偷手機的人說了情況,也許是小偷良心發現,我意外地收到一個寫著歪歪扭扭字跡的信封,信封里赫然就是我丟失的手機卡。不是手機,是手機卡。業界良心啊!既然他能把我的手機卡寄回來,我就不想再追究他的責任了,案件當然也就沒有了下文。

這已經很奇葩了。十年後,我最後一次丟手機的經歷,才算真奇葩。

2013年2月18日,正月初九一大早,我跟朋友開車去杭州辦事,走得比較急,因為下午還要趕回義烏坐飛機回北京。上午7點半時,我們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諸暨加油站加油,當時我開車門下來過,但馬上就上了車。車駛離加油站不遠,我就發現我的手機不見了。

路上,我焦急地用我朋友的手機打電話,我的手機是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這樣的狀態一直持續到我們在杭州辦完事情。當時我想,如果我的手機被人偷了,對方肯定會關機,不會這樣一直開著手機啊。如果被人撿了,這麼不停地有電話打進來,對方應該接聽啊,可是一直都無應答。

下午兩點多,我們回程又經過高速公路的諸暨加油站。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我和朋友詢問了加油站的員工,他們都表示沒有見過有人撿到手機。我表示想看一下監控。加油站員工調出了當天早上的監控視頻,經過瀏覽,發現早上7:33我們的車進了加油區。然後,我慢慢地看視頻,發現7:33:53我的手機在我開門的一剎那從汽車副駕駛滑落到地上,而我沒有注意到!

隨後,我們的車往前移動,後面又有車跟進,手機還遺留在原地。7:35分,一輛車牌為閩D5F962的灰色起亞汽車停在我們的車曾經停留的地方。後排乘客一中年男子在7:36:46快速地撿起我的手機,鑽進了汽車。

整個過程被監控攝像頭拍得一清二楚。真相大白!

我再次用朋友的手機撥打我丟失的電話,依然無人接聽。於是,我在現場打了110報案。諸暨市公安局牌頭派出所的俞警官帶著兩名民警趕到了加油站,觀看了視頻後,作了簡單的記錄。經過查詢,該車屬於神州租車公司廈門分公司的。當時,我們無法聯繫到神州租車公司,我又趕時間,只好給警方留下聯繫方式,匆匆趕回義烏。

俞警官查到了神州租車公司廈門分公司的電話,但對方一直無人接聽。我試著給神州租車CEO陸正耀先生髮了一條微博私信求助。夜幕降臨,我帶著失落的心情踏上了返回北京的航班。

晚上九點多,我到北京一下飛機就收到了陸正耀先生的私信,他說他在美國剛下飛機,就看到了我發的信息,他已經安排公司COO錢治亞女士親自處理。我向他們提供了俞警官的電話。我回到家後,俞警官打來電話,說租車的司機已經找到,是上海24歲的小伙子周某某。撿到我手機的是搭他順風車的一位乘客邱某,他給警方提供了邱某女兒小邱的手機號碼。

俞警官給小邱打電話,無人接聽,給她發簡訊,對方回覆說要失主打錢,然後又沒了音訊。我試著用她的手機號加了她微信,手機有這個微信用戶,在上海徐匯區,還有其騰訊微博,大約是個二十多歲的女孩。我在北京的幾位朋友試圖加她好友,都沒有回應。

2月19日上午,我繼續撥打我的手機,依然是能打通但無人接聽,小邱的手機號碼同樣如此,我懷疑兩部手機都設了靜音。我只好通過警方提供的租車司機周某某的聯繫方式,給他發了一條簡訊說明情況。周某某說,他跟邱某和小邱也只是一面之緣,他理解我的處境,並會幫助我做工作。

當天中午,我終於和小邱通上了電話,我以非常溫和的口氣請求她歸還手機。她在電話中發了一通牢騷,大意是說她以前也丟過手機,都沒有找回來,憑什麼我報警了之後警方就能找到她,我說那是因為有非常清楚的監控顯示車牌並找到了駕駛員。她說這樣不公平,要我出一筆錢酬謝。我說手機本身已經破舊,並不值錢,但對我有特殊的意義,我願意酬謝,一千塊錢如何。她說一千太少,一千五。我遲疑了一秒鐘,就答應了。問清楚她在上海徐匯區的中山醫院,帶著她父親看病。

當天下午,我託了上海一個朋友,去醫院跟她見了面,把錢給她,拿到了手機。隨後,我去了遵義出差,兩天後返回北京。上海的朋友托一位到北京出差的朋友把手機帶給了我。所以我拿到手機時已經是周五下午五點鐘了。打開手機時,看到有五十八個未接電話和二十三條未讀簡訊。我不禁感到無奈:這耽誤了我多少事情啊!

輾轉四天三地,居然還能找回,也是醉了

有趣的是,這位小邱,可能也是貪玩,用我的這部手機自拍了好幾張正面清晰無碼的臉部照片,如果拿這證據去追究其責任,也是一告一個準的。因為刑法里有個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遺忘物,是剛剛、暫時遺忘之物,遺忘者對之失去的控制時間相對較短,一般會很快回想起來遺忘的時間與地點,回來尋找,而拾揀者一般也知道遺忘者是誰。小邱知道這手機應該是前面的車丟失的,在失主打來電話時也完全知道是丟失手機的人在焦急地尋找手機,所以符合遺忘物的特徵。為此,我還做了一期《天天說法》。但是,我不想追究了。

手機失而復得,多少也是一件高興的事情。沒有派出所的警官的努力,沒有租車公司的配合,沒有我在上海和北京的朋友,手機找不回來。神奇的輾轉四天三地,終於物歸原主。對於撿到我手機的邱某以及他的女兒小邱,我也表示理解,據說我給的那筆錢最終解決了邱先生的醫藥費問題,那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這部iphone 4s的手機,我拿回後又用了一段時間,才換了新手機,手機也被一位朋友拿去用了。那件事情還促使我跟俞警官和周所長成了微信好友。有了這番神奇經歷,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丟過手機。

每部手機,都見證了我們某一段時間的故事。很多手機,也保存了我們所有的社會關係,和最為重要的信息。我至今能回想起伴隨著過去那些手機的人和事。手機早已更新換代,但有些事情,卻歷久彌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86/node97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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