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驅動型」公司小米,最終還是把牛逼吹破了

國產手機廠商似乎都一項共同的愛好——「吹牛」,隨便舉幾個例子:經常讓人感覺「呼吸困難」的樂視手機曾主打的宣傳點是無邊框,但亮屏之後的大黑框也招致了大量的吐槽和嘲諷,為了圓謊樂視才改口稱之為「ID無邊框」。

而說到國產手機中的「吹牛鼻祖」,樂視就根本算不上什麼了。在網際網路思維的指引下,小米的「吹牛」技術可謂是練得如火純青。想當年,在小米手機4的發布會上,雷軍用了大量的時間來講述「一塊鋼板的藝術之旅」,並首次提出了一種大部分人都沒聽說過的奧氏體304不鏽鋼材料,但事後大家才發現這個聽起來不明覺厲的奧氏體304不鏽鋼材料,其實就生活中鋼製刀叉普遍使用的不鏽鋼材料。

不過,牛皮也終有吹破的一天。

去年9月15日,小米發布了號稱「安卓小王子」的小米4C手機,在這部手機的宣傳文案中小米提到其邊緣觸控技術已申請了46項專利,並聲稱這項「黑科技」能夠帶來了全新的操控方式。但實際上,這46項專利還處在申請中,並沒有獲得授權。

直到最近,小米的這一涉嫌虛假宣傳行為,才遭到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揭發」。一則工商行政管理處罰資料顯示,2016年1月25日小米遭到了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3萬元的處罰,其理由是小米4C手機使用未授權的專利做廣告宣傳。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給出的裁定為:經查,當事人於2015年09月15日起在小米官網(www.mi.com)宣傳中稱小米4C手機邊緣觸控已申請46項專利的「黑科技」等文字表述的內容,當事人尚未取得專利證書,只有專利申請號,也就是當事人是在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做廣告。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表示,小米公司的上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已構成了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決定罰款30000元。

事件曝光後,小米官網已經將涉嫌違法宣傳的文案進行了調整,「46項專利」、「黑科技」等詞語被換成了意思比較模糊的字句。

其實這已經不是小米第一次進行虛假宣傳了。2013年9月,小米在第三代旗艦發布會上曾宣稱聯通版將搭載高通MSM8974AB四核處理器,但最終發售的聯通版卻採用了高通MSM8274AB處理器,事後小米發表聲明稱對已經購買的用戶全額退款。

去年鬧得比較大的是紅米Note2「換屏門」事件,小米在官方渠道宣稱這款手機採用的是夏普/友達的螢幕,但實際上卻被網友發現採用的是國產廠商天馬的屏。但這次小米並沒有立即承認錯誤,先是在官方論壇上大量刪帖,然後是官方回應並沒說過採用夏普/友達螢幕,甚至還採取了拉其他廠商一起下水的方式,聲稱不僅是小米,其他廠商的旗艦手機都在用天馬屏,比如華為麥芒4、Vivo X5、中興Axon旗艦機等等。

而如果你在工商局官方網站簡單搜索下,還可以找到更多關於小米因涉嫌虛假宣傳而被處罰的信息。比如2014年11月25日,小米就因虛假宣傳被工商局處罰15萬元;2014年9月9日,小米因廣告貶低其他生產經營這的商品或者服務(也就是黑友商),罰款5000元。

其實可以發現,愛「吹牛」的廠商基本上都是些網際網路性質的廠商,比如樂視、小米等等,它們由於在技術上相對比較缺乏,因此只好通過各種「故弄玄虛」的話術來提升自己產品的創新力和吸引力。而那些傳統硬體型廠商則相對老實些,寫出來的文案也樸實很多。

不過,在新廣告法出來以後,那些愛「吹牛」的廠商也開始有些收斂了。諸如之前普遍存在的「全球最快的智慧型手機」、「全球獨家首發」、「東半球最好用的智慧型手機」等等說法在官方渠道已經很難看見了。不過,雖然不敢再這樣明目張膽地寫出來,但這些廠商的老闆仍在嘴上不時地提及「這是全球首款」、「業界第一」等詞語,只不過會補充一句:當然,新廣告法不允許這麼說了。

技術創新是值得肯定的,但利用一些浮誇的話術來自我吹噓,甚至是欺騙消費者則是不可原諒的,在這點上小米應該引以為戒。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86/node87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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