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時他殺人如麻,在法庭上狂嗆中國人!槍決時卻做出這種可恥的動作…

(圖片翻攝自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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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2月11日日本大阪《朝日新聞》報導:谷壽夫、中島今朝吾、牛島滿、草場辰巳、佐佐木到一等,因攻占南京有「功」,天皇恩賞綬勛,這些是日寇極為可恥的南京大屠殺鐵證! 註:標「4」處為谷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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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壽夫是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師團駐紮的包括雨花台在內的中華門外一帶,是當時日軍殺人最多,暴行最慘的地區之一。谷壽夫也因此獲得日本軍方的嘉獎。 註:中國軍事法庭審判谷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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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8月,谷壽夫被武裝押到南京後,對南京大屠殺的情況避而不談。他傲慢地說:「什麼叫『南京大屠殺』?我不知道!打仗嘛,死人是無所謂的,日本人也死了不少啊!」 註:谷壽夫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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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為期三天的公開審判。面對鐵一般的事實,谷壽夫只好承認了縱容和唆使部隊屠殺南京平民和俘虜的犯罪事實。 註:谷壽夫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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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了六次庭訊,於3月30日宣判。審判長石美瑜宣讀了判決書,判處谷壽夫死刑。 註:1947年4月26日,谷壽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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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11時,谷壽夫被從國防部法庭看守所提出,押赴雨花台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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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抵達刑場時,谷壽夫已經嚇癱了,連站都站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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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憲兵將他架下囚車,面對中華門方向跪下。執行槍決時,谷壽夫嚇得站不起來。正義的槍聲響了,谷壽夫倒在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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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壽夫被執行槍決(圖中所示的編號是押送谷壽夫的三名國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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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谷壽夫在他的死刑執行令上的簽名有如鬼畫符。在收藏谷壽夫的遺物中,找到了這個「鬼畫符」標記,這個標記應是他的獨特「花押」簽署,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他簽上自己的名字(谷壽夫)時心裡害怕得無法書寫所至。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77/node87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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