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孫中山先生在洪門中級別還很高——洪棍,屬於洪門中護法的地位。洪門的起源有點複雜,說法很多,但一般認為是明末清初陳近南建立的反清復明團體轉化而來。洪門的別名也很多,什麼洪幫、天地會、三合會,長久以來以至於很多人都搞混了,其實他們就是洪門。
孫中山先生當年加入洪門實際也是為了革命,為了更好的在海外活動。畢竟海外的洪門致公堂成員有20萬之眾,這可是一大筆革命力量啊。於是孫中山在1904年在檀香山加入洪門致公堂,並封為"洪棍"之職。說來,孫中山前期的革命也多靠會黨勢力。
當時洪門致公堂的領袖就是大名鼎鼎是司徒美堂。此文要說的就是這個傳奇一生的洪門大佬。
司徒美堂也是窮苦人家出生,1868年出生在廣東開平,只下讀了4年私塾便因為無錢送他讀書而輟學了。1880年年僅12歲的司徒美堂聽一個從美國回來的華僑說美國怎麼怎麼好,怎麼怎麼發大財,他心動了。苦苦哀求母親讓他到美國去闖一闖。他母親一想,反正待在家裡也快餓死了,不如出去闖一闖,只是到美國太遠有些擔心。
不久,司徒美堂便揣著幾塊錢遠渡重洋到美國。
可是,美國是天堂也是地獄,對華人來說是地獄。司徒美堂一踏上舊金山的土地很快就感受到了什麼是地獄。他在這裡不僅沒有淘到金,反而經常被美國流氓欺負,小小年紀無親無故的司徒美堂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而且那時候美國社會的主流是排華,華人備受歧視,被罵作「中國豬」,清朝人後面拖著的辮子被稱為「豬尾巴」。
老受欺負的司徒美堂想真不行啊,天天被人欺負,過不了幾年可能就得客死異鄉。怎麼辦呢?他想要不我學點功夫吧。其實司徒美堂在中國時就學過一點拳腳功夫,有底子。於是在美國又勤學苦練或者跟著會功夫的人偷學一點,很快便學了一身好武藝。
在同鄉的介紹下,司徒美堂在舊金山中央大道一個叫「會仙樓」的中國雜碎館當廚工,每天工作16小時,月薪只有12美元。當時,常有吃「霸王餐」的美國流氓光顧中國餐館,不僅白吃白喝,還砸店打人。很多華人都敢怒不敢言,司徒美堂卻是嫉惡如仇的性子。早在小作坊里當學徒的時候,他就學了一身好武藝。
雖然有一身好武藝,但是司徒美堂又意識到,這也不行,武功再好,畢竟個人能力有限,別人人一多也就打不過來了,還得加入組織才行。
那時候,在美國比較有勢力的華人社團組織就是洪門,於是司徒美堂加入了洪門致公堂。司徒美堂很會為人處世,做事公道又有正義感,很快受到洪門兄弟們的擁護,並漸漸成長為洪門大佬,乃至美國華人領袖。
所以,當孫中山去美國籌款時必然需要獲得司徒美堂的支持才行,加入洪門也就「順理成章」了,都是洪門兄弟好辦事嘛。而且清政府在海外也到處派人刺殺孫中山,沒有洪門兄弟幫忙孫中山也很難平安。人們就說司徒美堂不僅是孫中山的保鏢,還是他的錢袋子。
1911年,廣州黃花崗起義失敗,同盟會急需15萬美元經費。司徒美堂愣是將加拿大的多倫多、溫哥華和維多利亞的四所公堂大樓抵押出去,籌了這筆款子應急。由此可見,司徒美堂不僅是洪門大佬,他更是一個愛國者,一個革命者。
辛亥革命成功後,孫中山曾發電報邀請司徒美堂來做官,司徒美堂拒絕了。洪門規定不可做官,再說司徒美堂出錢出力支援革命也不是為了做官的。
後來孫中山發動反袁,司徒美堂仍然出錢出力,不在話下。
1925年,司徒美堂將洪門致公堂該組成致公黨,從此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政治勢力。
抗日戰爭爆發後,這時的司徒美堂已70高齡,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處處呼籲捐款支持中國抗戰。抗戰期間他一共募集了1400多萬美元。
按理說司徒美堂為抗戰除了這麼大的力,應該收到尊敬才對。可是抗戰勝利後他回國,不僅沒有受到國民黨的歡迎,反而蔣介石還認為司徒美堂「私自組黨」,對此極為不滿。
而中國共產黨對司徒美堂這個愛國者卻是另一番對待。周恩來與司徒美堂相談甚歡,不僅肯定了他在抗戰中做出的巨大貢獻,還邀請他到解放區參觀。從此司徒美堂疏遠國民黨,親近中國共產黨。
1947年,國民黨單方面召開國大,蔣介石為了獲得各黨派的支持,要求司徒美堂當代表。司徒美堂斷然拒絕。於是蔣介石派杜月笙來遊說,杜月笙說:「蔣委員長讓你當,你就當,他不好惹啊。」司徒美堂憤怒地說:「難道我司徒美堂就好惹嗎?」
1949年,毛主席邀請司徒美堂回國參加政協會議,司徒美堂欣然接受。1949年10月1日,司徒美堂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兼中央華僑事務委員會委員,參加了開國大典。當時他就站在毛主席身後。當毛主席宣布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時,相信司徒美堂一定會感慨萬千。
開國大典後,司徒美堂在毛主席、周總理的挽留下決定留下來。1955年5月8日,司徒美堂因在北京逝世,享年8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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