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後竟然要嫁給自己的兒子?帶你了解古代游牧民族的奇葩習俗

丈夫死後,妻子要嫁給自己的兒子,哥哥死後,弟弟要娶自己的嫂子,這就是古代游牧民族的妻後母、報寡嫂的傳統,以我們如今的眼光來看,這簡直就是赤裸裸的亂倫,母親娶兒子,弟弟娶嫂子,這種行為是要遭到全社會的譴責的,但是為什麼以匈奴為典型的游牧民族會有這樣的習俗呢?

這種制度的產生正處於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的轉型時期,男人在氏族內的權利越來越大,而女人漸漸淪為男人的附屬品,就是在那時,一夫多妻制度開始產生的。

由於當時游牧民族的生產力不如農耕民族發達,加之居住的大多是荒漠草原,自然條件惡劣,所以勞動力是十分短缺的,一個女人嫁給男人,不僅僅說明這個女人屬於這個男人,還表示這個女人屬於這個男人所在的氏族,所以一旦這個男人死了,為了防止勞動力流失,為了讓這個女人不脫離這個氏族,那麼這個女人的兒子們就必須要娶他們的母親,同理,作為弟弟要在自己哥哥死後,娶自己的嫂子。

要讓自己娶自己的母親,讓母親娶自己的兒子,以我們現代人的眼光看來十分離譜,但是在古代,往往都是一夫多妻制,一個男人往往有很多的女人,也會有很多的兒女,所以母親要嫁給自己的兒子,這個兒子往往是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大多數都會是自己丈夫其他配偶所生之子,而且古代女子一般結婚較早,而丈夫年紀通常很大,所以母親與自己沒有血緣的兒子年紀相差不會太大。

在漢朝,漢元帝與匈奴通婚,就把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昭君許配給了匈奴,使漢朝與匈奴之間的關係得到了鞏固,但是在昭君入賽的幾年後,昭君的丈夫去世了,按照匈奴的習俗,昭君應該嫁給自己的兒子,但是身為漢朝人的昭君,實在難以接受這樣有悖倫理的行為,於是上書皇帝,要求歸漢,但是只得到了漢朝皇帝冷冰冰的三個字「從胡俗」,就這樣昭君又嫁給了自己的兒子。

雖然妻後母、報寡嫂這樣的制度一定程度上確實保證了古時游牧民族的生存與發展,但是也造成了許多近親結婚導致人種質量不高的想像,所以這種制度到底合不合理,只能留給後人評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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