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注意:借條中有這4個漏洞,當心欠債人賴帳

民間借貸一般以借條或欠條為憑證,債主可以憑藉這些憑證要求債務人償還借款。但是,不規範的欠條或借條總有一些漏洞,個別欠債人會藉機耍賴。那麼借條中出現哪些漏洞會成為欠債人賴帳的理由呢?

第一:借條中沒有強調借款已經支付給借款人的事實。

大家注意,今借只能表示雙方借貸合意,不能說明錢已到達借款人的手中。因此,借款人可以說「借條是我打的,但由始至終就沒收到過出借方一分錢」。

在司法實踐中,就有類似的案例,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借款,但原告無其它證據能夠說明借款已經交付給被告,因此主張不成立,被駁回訴訟請求。

羅爺法律建議:在借款金額前應寫上「今已借到」四個字,用以強調借款已經支付的事實。同時有銀行轉帳憑證的要保留該憑證。

第二:借條無手印,無身份證信息,借款人藉此否認借條為自己所寫。

字跡可以改變,可以模仿。因此借款人可以在書寫借條時改變寫字習慣,事後再否認借條為自己所寫。

規避方法:寫上身份證號,同時按上手印。

第三:口頭約定了利息,但借條中未載明的,一旦借款人耍賴,債主難要回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第四:有多音字

民間借貸中,也有許多欠債人選擇分期還款,每還一筆後就重新打張欠條。而個別欠債人就在欠條之中做文章,如下圖。

一個「還」字有兩種讀法,不同的讀法表達了完全不同的意思。既能理解為已還款3.5萬元,也能理解為仍欠款3.5萬元。

小編提醒:如遇欠條中有多音字,一定要謹慎,避免欠債人藉此耍賴。

如果各位債主收到了以上四種借條欠條怎麼辦,羅爺法律建議:為了避免日後扯皮打官司,一定要讓欠債人重寫,一定要重寫,一定要重寫,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千萬別躲懶,重寫一張借條或欠條只需要耽擱幾分鐘的時間,而打官司那就不是一兩天能夠解決的了的。

純分享世界歷史文化,每日不定時更新,以取得更多歷史文化與大家分享,請不要吝嗇你的讚(臉書主頁:全球華人歷史文化聯盟),大家的鼓勵就是社區仝人的動力!謝謝支持,感恩!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77/node1251695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