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人殉制度死灰復燃,殉葬前竟出現如此奇異現象!紛稱無法理解

人殉制度是古代喪葬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這不僅僅是階級對抗的產物,也算是奴隸社會的一種對鬼魂崇拜的原始宗教儀式。人殉制度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盛行於奴隸社會,到春秋戰國雖有明令禁止,但在之後,人殉制度依然斷斷續續的出現。

考古學家曾對河南安陽候家莊西北一座殷代大墓進行了發掘,專家分析其操作過程是:先將墓室下的人殉者活埋後再填土夯平,墓主人下葬後留下墓道,再用此墓道將其餘人殉者10人、20人一行反綁著牽入墓道,然後逐個把頭砍下……也有的實行「殺殉」,先將殉者在坑外砍下腦袋後再陪葬。

明朝可以說已經是生產力發展很完善的朝代了,但是人殉制度卻被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死灰復燃。一直經歷一百多年,到了明英宗時,雖然這個昏君沒幹過幾件好事,但他確英明的提出了明令禁止人殉,這絕對是一件大好事。

明代的人殉以宮廷殉葬最為盛行,皇帝及諸王死後,都要動用大批的妃嬪殉葬。《大明會典》記孝陵(朱元璋)殉葬:「孝陵四十二妃嬪,惟二妃葬陵之東西,蓋洪武中先歿者。」還有埋葬明成祖的長陵中有16位妃子殉葬,明仁宗的獻陵有5妃殉葬,明宣宗的景陵有10妃殉葬……令人意外的是,到了明末,人殉制度已經廢棄,但是當李自成農民起義軍即將攻進北京城,崇禎皇帝弔死煤山,周皇后、袁貴妃奉旨殉死,魏宮人率領300多名宮女跳進紫禁城御河自殺,以示效忠,竟還沒人猶豫反抗

後來清朝建立,人殉這種殘忍的制度又開始死灰復燃,一直到清聖祖康熙皇帝再次下令禁止,人殉才基本上從中國消失了。

清初安徽桐城人方拱乾在其作品《寧古塔記·風俗》中寫到:滿族「男子死,必以一妾殉,當殉者必於生前定之,不容辭、不容僭也。當殉不哭,艷妝坐炕上,主婦率皆下拜而享之。及時,以弓弦扣弦而殞之。當不肯殉,則群起而搤之死矣。」

由此可見,似乎清朝的人殉制度更帶有強迫性,但是無論如何,人殉制度的殘暴性都是無法抹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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