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滿族少年29歲就成地方大員,一生忠勇,為何最後卻成賣國賊

談起琦善,歷史似乎早已為其定性,私自割讓「香港島」,賣主求榮,簡直就是中國近代屈辱歷史的「先驅」。事實真是如此嗎?

琦善出生於一個滿洲貴族家庭,祖上深受皇恩「寵幸」。琦善也不例外,仕途一直非常順。18歲的他就正式補官,此後仕途更是飛黃騰達。1819年,他29歲時,便當上了獨當一面的河南巡撫。至1840年鴉片戰爭時,琦善的正式身份是一等侯爵、文淵閣大學士、直隸總督(後改兩廣總督)、欽差大臣。可以說,他位極人臣,聖眷正隆,達到他一生的頂點,為同僚們望塵莫及。這樣一個人生贏家,為何要「賣主求榮」,甘願成為賣國賊呢?

琦善一生最大的「污點」,就是私許「香港島」。他真有那麼大膽嗎?

1841年時,在堅船利炮攻勢下,英國攻占了虎門口端的大角、沙角。總指揮義律隨即向當時的中方前線「一把手」琦善提出霸占沙角的要求。琦善表示可上奏道光帝,請於珠江口外給予「寄寓一所」。但隨後義律提出割占尖沙咀(即今九龍)、香港兩地。琦善表示只能選擇一處「寄寓泊船」,待英方選定後,由他上奏請旨。

可是,義律歪曲了琦善的意思,聲稱將「以香港一島接收」。琦善對此照會義律,表示只能仿照澳門先例,准許英人在香港「泊舟寄居」,並稱已派人前往「勘丈」,待道光帝批准後,方可執行。

但殖民者義律早無耐心,稱與琦善達成了共有4條內容的「初步協定」,其中第一條是「香港島及港口割讓予英王……」。隨後,英軍在沒有任何條約依據的情況下,擅占香港。這些行動,充分說明了殖民主義者的強橫。

不難看出,琦善實想以澳門的先例,允英人「寄居」香港,結束戰爭,而並無「割讓」之舉;且非為「私許」,實有請旨奏摺。說白了,就是英國對相關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如果放在更加宏觀的角度,在當時雙方實力差距巨大的情況下,他不主張用武力對抗的方式,來制止英國的軍事侵略,而企圖用妥協的方式,達到中英和解。

於是,「妥協」即被目為「投降」,而「投降」又被提升至「賣國」。帽子正是如此一頂頂地戴到了琦善的頭上。

琦善,可悲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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