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新派人士曾掀起不纏足運動,號召女性解放雙腳,但運動的初衷並非出於對女人的憐憫,而是為了富國強兵,提高國民生產力。儘管如此,這場運動取得了勝利,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婦女解放運動的出現。
近代中國的維新運動,在啟蒙環節,新教的傳教士是維新人士的老師。我們知道,基督教,尤其是新教傳教士進來後,對中國社會的改造十分在意,包括推行不纏足、禁止溺嬰、禁鴉片、推廣公共衛生理念,等等。當然,他們也花大力氣參與中國的慈善事業,在救災方面做了很多事情。
維新人士熱衷於提倡不纏足,其實也是跟洋老師學的。在清朝,不纏足有來自官方的合法性。滿人入關之初,剃髮和禁止纏足,都是朝廷的嚴令。只是在漢人的堅決抵抗下,剃髮令貫徹始終,而不纏足的禁令卻形同虛設,不再強調了。眾多漢人男子以死相拼,沒有保住頭髮,但更多的漢人女子,以死相拼,卻保住了她們的三寸金蓮。
中國纏足婦女像,攝於1900年。
維新派「接棒」洋人
西方人來到東方,懷有強烈的文化優越感。纏足這種導致女人腳趾畸形乃至骨折的陋習,引起西方人最大的好奇。那時候,傳到西方的中國人和中國文化的形象,都落不下小腳和弓鞋。西方的畫師和攝影師們,走到哪兒,眼睛都離不開中國女人的腳。現在留下的老照片,居然有好多慘不忍睹的中國女人裸腳的特寫,顯然是花了大價錢。當然,為了拯救中國人,新教的傳教士們也特別熱衷推行不纏足運動。
作為一種從宋代就開始流行的習俗,女人纏足根深蒂固。之所以難以掃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關係到女子的生計。在一個男權肆虐的年月,男人眼中合格的女人,必須是纏足的。一個有身份的男人所娶的妻,必須是三寸金蓮,大腳、天足的婦女,可以為婢,勉強可以為妾,但絕不能為妻。
纏足習俗盛行的地方,即使是小家碧玉也必須纏,否則嫁不出去。嫁不出去就等於沒有飯轍兒,所以,不管父母是否忍心,都必須逼女孩兒家纏足。所以,想要把這陋習革掉,靠個別人的努力,顯然是不行的。如果在教會的努力下,某個教民的女子不纏足了,那從此她的生計就得教會替她著想,加入教會醫院或者學校,從此脫離原有的生活軌道。否則,這個女子就沒有活路。
維新運動之前,教會多年的不纏足運動推進有限,他們特別希望中國人自己來推動這個運動。而維新人士之所以樂於「接棒」,是因為在他們學習西方,尤其是學習日本的過程中,發現了一條國民改造的路徑。他們覺得,纏足的母親養育出來的子女,必定是不健康的,而且女子纏足,就無法承擔重體力勞動,等於一半的勞動力廢置。所以,國雖大,人雖多,但國家依然貧弱。
同時,推進不纏足運動,也是一項恢復祖制的行動,政府絕對不會幹涉,故而,一時間開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堪稱維新運動中唯一接地氣、深入底層的活動。梁啟超、譚嗣同、汪康年、麥孟華、康廣仁等人發起成立「不纏足會」,總會設在上海,湖南、廣東、福建等省設立分會。規定入會人所生女子不得纏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纏足女子為妻,已纏足的女子8歲以下者須一律放足。據西方教會統計,在那幾年,參加不纏足會的人數達到30多萬,表示聲援和支持的人就更多了。
當時比較有影響力的報紙,都報道過不纏足運動,為之鼓與呼。《時務報》一時洛陽紙貴,卻每每抽出寶貴的版面報道、評論,還連續刊登各界人士捐助不纏足會的名單。《湘報》則不僅有相關的時評、社論,還有詩歌。所以,湖南的不纏足運動最有聲色,長沙一些士紳免費印刷《不纏足歌》,派人挨家贈送。新化縣有位秀才,不顧別人笑罵,挨家挨戶登門宣傳不纏足的好處。某些參加縣考的童生,甚至在自己的考籃上貼上「不纏足會」的字樣。不纏足運動也鼓勵已經纏足的女子放腳,為了對應這種「解放腳」,有人還特意開設了訂製各種雲頭方鞋的鞋鋪。
不纏足的功利用意
康有為未出茅廬之前,做的第一件維新之事,就是聯合曾經出過國的鄉紳區諤良,在自己的家鄉辦了不纏足會,並且身體力行,不再給他的女人們纏足。在不纏足會中,針對不纏足的女子不好嫁的問題,他們規定,入會人員及其子女可以互相通婚。入會人員女子如果在九歲以上,已經無法恢復天足,在報名登記後,亦可以與會中人婚娶。
有趣的是,當年發起並推行不纏足運動的,絕大多數都是男人,幾乎看不見女人。這樣的運動,似乎是為了解放女人,但是,整個運動的話語卻是男人味的。連女人纏足的痛楚都沒有多少人提及,在這些男人們看來,不纏足主要是富國強兵的一種途徑。
發起運動的人,接受了西方傳教士的說法,認為纏足的婦女,不僅難以生出健康的孩子,還使得女人無法勞作,進而影響產業的增值和國家的稅收。如果能實現不纏足,則國家的財富會因此增加一倍。甚至還有人認為,如果女子不纏足了,那麼有戰事的時候,女子也可以上前線殺敵。其實細究起來,這些說法的根據都不足。
雖然說,纏足對於女性的身體是一種摧殘,但沒有證據表明纏足會影響生育,進而影響育兒的質量。至於纏足對於產業的影響,好像也不會如此直接。中國的下層民眾,女人即使纏足,似乎從來就不可能閒著,不論出嫁還是在家,都得幹活。不僅要幹家裡的活,外頭的活也一樣干。儘管由於觀念的限制,女人出來謀生有諸多的障礙,但近代的紡織業、繅絲業,中外資本家用的女工,還是眾多依然裹著小腳的女人。「娘子軍」的說法雖說自古就有,花木蘭的形象盡人皆知,但自古以來,打仗就是男人的事兒。在那個時代,即使是西方,軍隊里除了看護,基本上看不到女人。即使再有國難,也輪不到女人上前線。
纏足的惡習,其實源於中國男人的某種畸形的性心理,以及特別的道德講究。據說,纏足最早始於五代時的南唐李後主,他的宮嬪有名為娘的,把腳裹得小小的,跳起舞來,顯得特別好看。但是,娘的纏足,只是把已經長成的腳裹小一點而已。真正的裹腳,實際上是在女兒年幼之時,就強行把腳給裹住,即使人長大了,腳還維持在幼年時的狀態。這樣的裹腳,應該是北宋以後的事兒。當時的男人,主要是擔心女子的出軌「淫奔」,把腳裹了,就「奔」不了了。
強調女子的道德還不夠,還要特別設置身體的保障,想想都覺得這些男人可鄙、可憐。但是,纏足一旦流行開來,在某些有「蓮癖」的男人眼裡,女子的小腳就成了另一種性器官。很多地方都有賽足會或者亮腳會,就是比賽小腳。女人貌美與否,關鍵看小腳。好些文人還為此定出標準,比如李漁就認為女子的小腳要小且軟、透且香。清代所謂的名妓,主要不是臉蛋兒生得好,而是有一雙合乎標準的纖足。所以,在晚清之前,名妓不出在蘇州,而在陝州和大同。
顯然,即使是男人發起不纏足運動,首先應該批判的,是中國男人這種畸形的心態和陳腐的道德觀念。但是,這樣的批判在運動中非常少見,人們幾乎是不約而同地從國家功利的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
不想被視為野蠻人
當然,在骨子裡,維新人士之所以熱衷於提倡不纏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受不了西方,尤其是鄰國日本人的譏誚。甲午之後,中國人到了日本,每每在大街上被日本孩子追著罵,說中國人腦袋後面拖的辮子是豬尾巴。日本人開展覽會,刻意展示中國的小腳和弓鞋,視為野蠻的象徵。一個自以為有五千年文明的民族,被人視為野蠻人,而且,這種譏誚就來自自己的近鄰,實在令人心氣難平。辮子有關國體,動不了也就罷了,但小腳卻是大清入關以來就明令禁止的,沒有道理革不掉。
這種急於抹掉野蠻印記的衝動,才使得作為中國近代化運動過程的維新變法,從一開始就帶上了一筆「婦女解放」的色彩。儘管裡面無非是一群男人在張羅解放女人的腳,而被解放的女人對此並不熱心,也沒有機會發聲。但由於這些人把運動上升到了「保種」、「強國」的高度,還是鬧出了很大的動靜。作為運動的副產品,以往士大夫嗜痂成癖的「品蓮」惡習遭到衝擊,動輒開賽腳會、對小腳和弓鞋吟詩作賦的做派大大收斂。人們意識到這種行為的「輕薄猥賤」(梁啟超語)。
其實,不纏足運動是西方話語和中國傳統話語的一種對撞。中國男人也是人,儘管他們喜歡小腳,可一旦有人把這個事背後的殘忍點出來,他們就無法應對。維新運動前後,西方的教會一直在反對纏足,但中國打教的揭帖中,卻從來沒有提及過教會的反纏足。他們也知道,在這個問題上,自己說話不硬氣。當維新人士舉起不纏足的大旗,大張旗鼓地提倡的時候,西俗的東漸就已經開始了。在這個過程中,即使是那些具有「蓮癖」之人,也只能失語,說不出反抗的話來。到了民國,如果有哪個士人再敢為纏足說話,那是要吃官司的。
男人的不纏足運動,從一開始,就取得了話語上的絕對優勢,並最終取得了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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