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的暮春時節,新四軍江南指揮部派出了一位科長,前往兵站檢查工作。這位科長到達兵站後,感到大惑不解的是,兵站站長王永安竟然在貼有大紅喜字的新房裡接待他並向他彙報工作;尤其使這位科長大驚失色的是,兵站站長的「工作彙報」中,居然有一條堂而皇之的內容——說自己結婚了。莫名其妙的科長,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麼?什麼?什麼?」他連連發問。 科長得到了站長重複肯定的回答之後,驚魂未定。忽然又見一位有著「羞花閉月之貌」的窈窕淑女悠然而至,步履輕盈地逕自入屋;王永安起身介紹,話剛說了幾句,她見屋裡有外人,又聽王說是「上級派來檢查工作的領導」,十分羞澀地急忙迴避,遂慌裡慌張地奪門而逃。 於是,這位科長不再聽取彙報,也無心再作了解;立即快馬加鞭,日夜兼程,十萬火急地趕回領導機關復命。 一回到駐地,這位科長作為緊急情況,根據自己的親眼所見和親耳所聞,作了如下彙報:在遠離領導、獨處一隅的偏僻環境,當過白軍的王永安,惡習不改,舊病復發,強迫民女與之成婚…… 科長既是目睹耳聞,判斷又極合乎邏輯。因為傻大黑粗的「廣西蠻子」王永安,又是個殘疾人,還少了一隻手,是不可能被標緻的江南女子相中而自願成婚的;用不著問,定是強迫。那姑娘見了王永安拔腿就逃走了,這就是再明顯不過的證明! 「強占民女?這還了得!馬上派人去,把王永安捆綁關押,等候處理!」與粟裕一起聽彙報的陳毅大發雷霆。 眾人也無不深感意外,非常氣憤。在隨即召開的全體科以上幹部專就此事討論處理意見的會上,有人提出:為了嚴肅軍紀、黨紀,挽回政治影響,取信於民,對王必須立即開除黨籍、軍籍,就地宣判執行槍決。
因為這時規定,幹部和戰士都不准結婚,身居新四軍江南指揮部正、副指揮的陳毅和粟裕也均未結婚。何況處於敵後極為艱難之時,偽頑和盟軍國民黨部隊與我又時有摩擦,人心的向背直接決定著我軍的勝負,群眾紀律尤顯重要。所以,大家對此事都持嚴厲態度。此前此後皆不乏此例。 粟裕在大家發言時,一直沉思不語。 陳毅在大家發言後徵詢他的意見。粟裕想了想,看了看陳毅,又看了看大家,然後緩緩地說道: 「黨紀軍紀必須嚴肅。對人的處理必須慎重。開除和槍斃一個同志,更要考慮再三,不可匆忙決定。王永安是當過白軍,但那是被迫的嘛!才十歲剛出頭的孩子,被白軍抓了去,給一個連長當勤務兵,不過是一年多一點的時間;白軍『圍剿』井岡山的時候,他的右手就負了傷,不得不截掉。按規定,傷好了,發路費,勸他回家去的,可是他不走,堅決不走。他對紅軍醫院盡心盡力為他治傷,心裡非常感激,又看到紅軍官兵平等,團結友愛,心裡非常羨慕,更不想走了。沒有右手,打不了槍,他就到炊事班去幫忙做飯、燒火、背鍋、擔米;還冒著槍林彈雨送水送飯,搶救傷員,表現是很突出的。部隊開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在極其艱難險惡的環境,他吃苦耐勞、勇敢堅定,終於博得了大家的喜愛;經他再三再四請求,也經大家再三再四請求,部隊領導才批准收留他參加了紅軍。在三年游擊戰爭中進一步受到了考驗和鍛鍊,入了黨,從戰士到炊事班長,再到直屬機關指導員、兵站站長,從來沒有聽說過他有什麼惡習、舊病呀,是不是戰士們這些人太官僚了呢?這個同志也不是沒有遠離領導執行過任務,將近十年鬥爭環境的生死考驗,證明是一個很不錯的同志嘛!怎麼突然之間會是這個樣子呢……」
根據粟裕的建議,新四軍江南指揮部決定:再次派那位科長前去兵站,專就「強迫成婚」一事,重作深入調查;並鄭重要求他務必傾聽群眾反映和當事人新娘及其父母申訴。 二次受命的這位科長同志重返兵站,再作調查之後,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這次,他趕回指揮部復命的急切心情,比上次趕回時更加急切。他向陳、粟等首長再次彙報此事時,面有愧色,十分內疚地說:「王永安同志在兵站工作克勤克儉,忠於職守,深得兵站同志和駐地群眾的信賴,與軍內外各方面的關係,尤其密切和融洽。」 陳毅說道:「你說清楚點。」 科長開始敘說此事。 原來這時新四軍都住民房,王永安的房東是世世代代勤懇耕種的貧農,老兩口天天看著這位「老百姓的貼心人」——新四軍兵站站長,為了抗日工作而起早貪黑忙裡忙外,卻沒有時間(也沒有能力)料理好自己的生活,難得吃上一頓熱飯,連洗臉毛巾也擰不幹;拖著有殘疾的身子工作,乾得非常出色,成天樂樂呵呵。因此,房東老兩口既喜歡他又同情他,跟村裡的一些老人一起商量,為了使王站長能更好地做好革命工作為老百姓辦事,想把自己的獨生女兒許配給他,以方便照料他的生活。 這時,村民們對王永安無不稱頌,都說吃菜要吃白菜心,當兵要當新四軍,誰家姑娘嫁給這位新四軍「獨臂將軍」是誰家姑娘的福氣——肯定錯不了,一定靠得住!而這位姑娘平時就遵雙親之命,對王永安關心照顧;見他忠厚老實,待人和氣,體魄健壯,朝氣勃勃,雖然只有一隻手,卻比有兩隻手的人還能幹,早有敬慕之心,也就大大方方地欣然接受了這門親事,表示聽從父母安排,願意與王相伴終身。由於兵站駐地距上級領導很遠,敵人又封鎖很嚴,老兩口備好了結婚的酒菜,「始終沒有來得及報告新四軍首長」,就在全村敲鑼打鼓,歡呼祝賀聲中,熱熱鬧鬧地舉行了婚禮。 王永安為此惹怒上級,新娘和她的雙親最先得知,心急如焚;村裡人們也憤憤不平,議論紛紛。為此事第二次進村調查的科長,被村中一位最年長的老人拉住質問: 「為什麼說是強迫成婚呢?如果硬要說是強迫,決不是你們新四軍強迫,而是戰士們老百姓強迫!王站長身殘志堅,恪盡職守,日夜操勞,多有不便;全村人都心疼他,房東兩口子信得過他,房東的獨生女又真心喜歡他——軍民結成百年之好,是天賜良緣,豈料喜事剛辦完,禍從天降!請問勞苦功高的王站長何罪之有?新四軍和老百姓還是不是一家人?」 科長把上述情況一說,全體科以上領導同志再次開會討論時,大家一致認為,不經請示批准而結婚,畢竟是錯誤的,應該給予批評教育。但此事的發生,又確有它的特殊性,實屬特殊環境特殊情況所致;尤其重要的是,非但談不上什麼「強迫」,未造成不良影響,反而倒極其生動地體現了新四軍和老百姓難解難分的魚水之情,感人至深地反映了人民群眾對子弟兵的一片摯愛之心!因此會議決定:「解除對王永安的關押,免予處分。」 這會剛要結束,披紅掛綠的新娘在其父母陪伴下,由一群村民簇擁著,急匆匆地趕了來——「要求晉見新四軍首長」! 陳毅和粟裕聞聲,當即離座出迎,然後,滿面春風地熱情接待了風塵僕僕前來「上訪」、說情、「一定要解救新郎」的人們。陳毅當眾宣布了會議決定,並立即下令釋放新郎,還具體指示警衛員給王永安洗臉刮鬍子,換上新軍服,整整齊齊、高高興興地來向岳父母施以大禮,同新娘子夫妻團聚…… 「不槍斃王永安了!王永安放出來了!」 消息傳開,群情沸騰。當地人民群眾和我軍幹部戰士無不認為這是順軍心、合民意的大喜訊!王永安同志本人,更是激動萬分。從此他組織紀律觀念更強,革命工作熱情更高;後來,又擔負了新四軍後方醫院院長重任。 他的妻子,在父母積極支持下,也參加了新四軍,組織上安排她在王永安任院長的醫院工作。夫妻雙雙在抗日戰爭最艱險的危難時期並肩戰鬥,感情篤深,堪稱「模範的抗日夫妻」。(嬋稚翎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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