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前就聽說我婆婆街坊鄰居都怕她,當時我覺得和老公只要我倆過得好就行了,再加上老公那好脾氣,所以自己也就沒有特別在意這個事情。

擔心以後我和婆婆關係不好,所以我媽要婆家給買房,我家連彩禮都沒要還倒貼了十萬塊錢。可結婚的時候婆婆居然說婚房沒有我的名字,說當時給忘了。我也只能答應了,都到結婚現場了她才和我說這些。
結婚後我找婆婆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婆婆一直說等等,一推再推,我生完孩子就明白了,是婆婆壓根不願意。所以給兒子上戶口,我直接寫到了娘家戶口上,我這戶口本也給寫錯地方了。

婆婆知道後立馬找我理論,罵我不守婦道,我也不搭理,婆婆就坐在我家哭,折騰了一下午,我答應等幾天就改回來。

哼,不是跟我耍心眼麼,那咱們就一起耍好了,我一個大學生還鬥不過你一個農村老太太?本來我嫁到你們家也不是為了這一套房子,更何況還是我家拿了這麼多錢。一家人和和氣氣的過日子多好,婆婆非要整出這些事情,那就不能怪我不仁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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