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讓婚姻家庭頭疼的問題無異於婆媳關係,婆媳之間相處得好與壞,不亞於人生之中出現的一次考驗:能否將婚姻之道和倫理綱常疏通理順就看個人的修行了。
在婆婆和兒媳婦之間,無論再有怎樣的鴻溝,其實說到底都在於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不肯換位想一下對方需要什麼,我怎樣做才能讓家庭關係變得更加融洽。
其實我一直覺得,如果婆媳之間不是因為什麼觸犯了原則性的大問題,何必睚眥必報,讓雙方心裡都不痛快甚至牽連到那個既做丈夫又做兒子的男人身上呢?
並非我那這件事來說事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女人只要嫁了人,大部分人最終都會不得不去面對婆媳相處這個問題。與其帶著不愉快的小情緒,不如放下過去的各種成見,以心換心。即便對方頑固不化,那麼以後少來往就是了。讓不良情緒由小變大,最後越變越糟,影響的還是你的婚姻和人生,這又是何苦呢?

我最好的閨蜜就是個典型的「槓精」。她結婚後非常介意和婆婆住在一起,但那時她和丈夫的條件不允許買新房,而公公婆婆每月就那麼點退休工資,根本幫不了什麼忙。
她認為既然現實情況就是這樣,那麼就和婆婆試著相處下好了。但是她是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女人,她認為只要婆婆對她好,她才會對婆婆好;反之,她一定會還回去,堅決不吃虧。
她的婆婆的性格和她又是一個模子裡扣出來的,兩人住在一起難免會針鋒相對,誰也不讓著誰。但是,她的婆婆雖然和她的表面關係不太好,還是會幫著她帶孩子,在她忙的時候也會給她送飯。而她,又是個嘴硬心軟的人,遇見婆婆穿著合適的衣服,她也會毫不吝嗇的給婆婆花錢買回來。
所以,她倆的關係雖然在外人看來不太融洽,但是她們自己已經習慣了這種相處模式:親人太近、母女未滿。有時候我們看待問題的時候需要這種兩面性的思考,人總會有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不能一桿子把人想得太壞,或者把關係徹底鬧僵。

今天有位39歲的女性朋友再次和我聊到這個話題,她說自己最受不了的就是婆婆的自以為是。老是覺得別人就該圍著她轉,身邊的兒子兒媳婦必須隨傳隨到,而她推崇的做人原則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才會敬你一丈。
她認為自己是兒媳不是閨女,沒有必要對婆婆報以百分之百的孝心。究竟她說的在不在理,我們一起來看下:
她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兩邊的父母都沒有能力為他們買房。而他們也一直都是靠著自己風風雨雨的這麼過來的,習慣了凡事不依賴父母。
她是個很要強的女子,既然買不起房,很多女人都會選擇干住在婆婆家,既有婆婆幫著幹家務,又有婆婆幫著帶孩子,何樂而不為呢?

但是她是個實心眼的人,不願意麻煩老人。從剛開始結婚的時候,她和丈夫就在外邊租房子住,兩人靠著打工維持生活。沒有孩子的時候還可以,但是有了孩子開支就有些緊張。
那時候他們窮,婆婆家裡也好不到哪裡去。她和丈夫在孩子還小的那幾年,都是咬緊牙關在掙錢,每天不是在上班的路上,就是在忙著工作,孩子放在託兒所,沒有麻煩任何人。
但是婆婆那邊就不太一樣,只要有什麼事情,都是隨時傳喚這個兒子出面為老兩口解決。她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涉及到婚姻里較大的利益她一般不會表態否定。
後來,婆婆那套老房子突然被拆遷,分了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和20萬塊錢。她得知這件事情後,就有心想向婆婆借些錢自己買套房。但是當她讓丈夫開口的時候,婆婆卻一直沒有答應。

婆婆有一兒一女,小姑子平時和婆婆家裡走得比較近,後來不知怎麼回事婆婆把這筆錢一下子全借給了小姑子去做生意。她聽說後很生氣:要麼兩個孩子都不借,要借的話怎麼也要一碗水端平吧。
她去找婆婆評理,問婆婆這些年為什麼有事幫忙的時候,想的是兒子,而有錢了借給閨女卻不借給兒子。婆婆那時候是這樣回答她的:「這是我和我的子女之間的事,輪不到你一個外人來管。再說是我的錢,我想借給誰就借給誰。今後無論你們誰發了財我也不會惦記。」
婆婆這番話讓她無話可說,但是她暗自把婆婆說過的話記在心裡。她把心一橫,不再想著指望旁人,和丈夫做起了生意。後來經濟條件逐漸好轉,兩人在城裡一連買了兩套房。回首過去,她感到驕傲,覺得自己沒有藉助任何人的幫助,一樣帶大了孩子,一樣在城裡買了房,過得不必別人差。
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婆婆卻向兒子張了口,婆婆想和公公在有生之年出國旅遊一趟,想讓兒子贊助5萬塊錢,她知道後堅決不允許丈夫拿出筆錢,她對婆婆說:「當初我們帶著您的孫女一起住在簡陋的出租屋裡,找您借錢買房的時候,您一毛不拔時是咋說的?您忘了我可沒忘。」

她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丈夫雖然有心借給婆婆,滿足母親的一個心愿,無奈媳婦已經在心裡結下了心結,就是不同意出這筆錢。
她對我說,其實她介意的不是婆婆有錢而不借,她介意的是婆婆在那個時候嫌棄他們的日子過得窮,與其把錢借給沒錢的兒子,不如借給有錢的女兒,這樣以後還能從女兒那裡得到些好處。
她沒把錢給婆婆,而婆婆最終也沒有從小姑子那裡把借出去的錢要回來,沒去成國外。她心裡既沒有幸災樂禍,也沒有動搖而心生憐憫。她不認為自己把當年婆婆的那份涼薄之意還回去了,只是覺得自己沒有義務為婆婆的奢侈行為買單。
她說:「今後婆婆在養老問題上我們也不會出錢,因為她一開始就沒把我這個兒媳婦放在眼裡。因為我不否認當初在買房的時候,婆婆的做法寒了我的心。」
雖然我的這個朋友表明了她的立場:對於婆婆親近不起來,因為婆婆之前的做法讓她不滿,我還是從中聽出了一種賭氣的意味。

雖然掙錢不易,婆婆的這種出國旅遊的要求是在兒女們選擇性答應的範圍內,你可以答應,也有理由選擇不答應。但是婆婆和媳婦不應該處在對立的立場。儘管婆婆當初沒有借錢給你們,但是畢竟他也是你丈夫的母親,就算是為了兒子盡孝道,也不能聲明不負責婆婆的養老。
既然你前面一直在說凡事靠自己,不妨把這句話堅持到底。老人的錢她也有選擇借與不借的權利。所以,還是回到開頭我提出的那個觀點。婆婆和兒媳婦之間出現了問題,不論是哪一方的責任,都不要將問題再繼續擴大化。試想一下,假如你真的因為婆婆當初的薄情寡義而對其今後的養老坐視不管,你的丈夫真的能心安嗎?你作為妻子,你能保證今後的婚姻過得順利嗎?
婆婆和兒媳之間即便是做不到親如母女,也要帶著一絲理性去冷靜的看待這種關係。如果你認為你對婆婆沒有贍養義務,也不要阻止你的丈夫去盡他該盡的孝道。如果你阻止,那麼你就算再有理也變成沒理,在旁人看來,這顯然是不人道的。
如果實在意難平,不如學學我那位閨蜜的做法,在婚姻里和婆婆之間保持「親人太近、母女未滿」的做法,一樣會讓你在婚姻里過得如魚得水兩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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