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的時候知道我未婚先孕了,公公婆婆別提多高興。彩禮錢都不用我父母提,他們就直接要求給我們加30萬的彩禮錢。那個時候我父母說沒有必要給那麼多,我們家也添不了那麼多的嫁妝。

可是我們誰都沒有想到,那個時候我婆婆居然對我父母講,他們不要求我們家給多少嫁妝。願意讓我未婚先孕,願意讓他們家雙喜臨門,對於他們而言就是他們賺了這大的便宜了。
甚至他們讓我父母,一定要把那30萬彩禮錢收下,千萬不要不要給我拿回婆家。一開始的時候我父母覺得很為難,哪裡有人把彩禮錢都收下不給嫁妝錢的。可是看到婆家那麼一再堅持,我父母也沒有辦法,只能答應把錢收下了。

我結婚之後,我婆婆也對我特別好,動不動就拉著我一起去金銀首飾店買首飾,說剛剛開始是因為辦婚禮花了不少錢,手頭上比較緊,後面她發了退休金了,而公公他又有了一些另外的收入,所以說可以給我買一點首飾。
那個時候,不管我怎麼推拖怎麼不願意說話,都堅持要求我一定要把錢收下,不然他會生氣的。我不希望家裡面鬧矛盾,所以說就答應了他的要求。
可是我沒有想到我生了女兒,婆婆讓我媽退還彩禮,我說彩禮錢是沒有辦法退回來了。當初是她逼著我媽收下來的,所以我媽就拿錢給我和我老公買了一套房子。這要讓我媽再重新變成錢,怎麼可能。

可是我婆婆卻理直氣壯的告訴我說我生了一個賠錢貨,就沒有資格要他們家的錢。聽到這些,我特別生氣,把事情告訴給我弟弟。我剛出監獄的弟弟,一聽非常生氣,來砸了婆家。那一刻,婆婆才安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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