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出生在一個農村的家庭,初中畢業就輟學,只因為我是女孩,母親說女孩讀太多的書沒有什麼用,不如找一個好婆家。弟弟是一直念到了大學畢業。我十八歲就出去打工了,掙的錢也都供弟弟上學用了。
在我21歲的時候,母親給我打電話叫我回來相親,是我們同村的人,個子不高,長相也一般,但是家裡有錢,是開飯店的,母親就看上了這一點。當時我不同意,可是母親告訴我長相不能當飯吃,有錢就行,還說以後我嫁過去就是老闆娘,這樣多好。

母親開口要了二十萬的彩禮,因為之前婆婆家就是看中我所以才找人提親的,所以沒有還口就答應了,並且親事定下來就把彩禮送來了。這二十萬一直都在母親那,我也是後來無意中聽到了母親說要拿我的彩禮錢給弟弟買套房子。我想反駁,可是沒用。
我和老公相處半年,婆婆家就著急結婚了,之前我父母給弟弟買房的事一直是瞞著婆婆家的,可是就在結婚當天,人多嘴雜,就把這件事說出來了。婆婆直接去找我母親要錢,我母親就和婆婆吵起來了。婆婆罵母親不要臉,說她是在賣閨女。這是兩個人已經打起來了,母親不甘示弱,說:「我就賣閨女了,怎麼了?你如果不滿意,我閨女不嫁了, 換別人家還能賣個好價錢。」

母親撒潑讓我們成了所有人的笑話,聽了母親的話,我也確實是挺傷心的,最後也不管人多人少,直接將母親趕出去了。自然,我的下場也好不到哪去,婆婆天天對我冷嘲熱諷餓,老公也逼著我回娘家要錢。我現在真的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可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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