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方農村的,家裡有一個弟弟,也已成家。父母都是農名工,除了自己身體力行掙點錢,就沒有任何收入來源,更沒有養老金一說。我和弟弟每到過年都有給父母一萬塊錢作為孝敬。
老公是北方城市的,獨身子女。父母健在但感情不好,基本就只有媽媽,但是她每月有固定的養老金,比我父母年長一些。婆婆日常有什麼喜歡的,我也會給她買,喜歡吃什么喝什麼,我從來沒有吝嗇過。也沒有干涉過我老公給她購物卡什麼的。就算給她同等的錢我覺得這也應該。最近因為懷孕以後生孩子帶孩子的問題產生嚴重的觀念分歧,老公不顧孕期對我大吵大鬧,還指責我……說出來都是淚!

事情是這樣的:婆婆因為年紀稍長,婆婆和老公一開始就跟我說,以後坐月子,照顧孩子她都沒精力照顧了。就讓我父母過來照顧我,幫我們看看孩子。大概帶到3歲左右。對此,我也理解,表示沒什麼,我父母過來也可以。可問題是,我還有一個外婆在老家,身體不是很好。雖說有幾個子女,但是贍養義務都是均分的。
而且考慮到我小姨生病和舅媽外嫁,他們就只承擔生活費,不負責照顧看守了,我父母需要照顧看守我外婆半年。然而我父母常年在外工作,也就導致了每年我父母需要拿出6000元作為贍養外婆的生活費及看護費。對此,我就覺得我父母放棄工作過來幫我們看孩子,他們沒有了收入來源,那麼外婆的贍養費理應我和我老公承擔。
可是婆婆知道後,卻不樂意了!嘰嘰咕咕的跟我老公為這事說了一天,他們的意思就是贍養我外婆的事情是我父母的義務,這個錢不應該由他們來出。或者說我父母先過來一個人,另一個人先留守家裡照顧我外婆,半年後再過來。這樣既幫我們看了孩子,又不用出錢。本來寶寶就是新生兒,我也要上班。我真的害怕我媽一個人在家忙不過來,要是小孩哭鬧生病,大人連飯都吃不上。還有就是,平時要是有個什麼事情,都沒辦法出門。去哪都要帶著小孩等等諸多不便。所以我希望我父母一起過來,6000元該出就出,畢竟寶寶比錢重要。

就這樣,觀念出現分歧,老公抱怨我說因為以後我父母老了,我們也是要贍養他們的,所以他們幫我們看孩子也是應該的,不應該還要講條件(是我提議的我們承擔父母給外婆的贍養費),要不以後他們也不管我父母。還有就是,每年給我父母一萬塊錢,不是讓他們無償給我看孩子的。我父母過來,還要他們給我父母買飛機票,如果是娶了別的某某女孩,就不用出車馬費和孝敬費了。況且我父母手裡可能還有點積蓄,為什麼我父母的贍養費要讓他們家出等等之類的話(也是我婆婆的意思)。

對此,我火冒三丈。反問我老公,第一:說我父母不幫我們看孩子,他們老了以後也不想管他們。那你媽也不會幫我們看孩子,她又沒生我養我,我是不是也可以不管她?第二:我父母是因為考慮到我們上班壓力大,放棄工作過來幫我們看孩子。那麼我們應該分擔一下他們的經濟壓力,怎麼可能讓他們只出不進倒貼錢。憑什麼都要你們家合適?第三:如果我父母也不來幫我們看孩子,難道你就要跟我離婚嗎?(我們家不缺錢,算是小康,但是婆婆和老公都不願意花錢請保姆。)第四:我們家的條件,一開始我就告訴了他的,既然選擇了我就改接受。而不是事後抱怨還要出車馬費之類的話等等。
我超級無語委屈。憑什麼你對你媽媽百依百順就是可以的,我對我父母好點就過分了。他們是生我養我的父母,我孝敬他們理所應當。就算他們不幫我們看孩子,我們以後對他們也是有贍養義務的。婆婆什麼都想管,還嫌這嫌那的,花點錢跟要她命一樣。反而還想我父母自費上門免費當保姆。哪有這樣的事情,是我過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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