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夫比他妹妹僅大一歲,我倆在決定結婚時,准小姑子也正談婚論嫁。
未婚夫家庭條件一般,沒什麼存款,我爸媽說,錢多少咱們不在乎,但他家願意在你身上花多少錢,咱必須得知道,因為這能反應將來你在他家的地位。
因此,在兩家見面時,我爸媽提出,結婚前必須先買婚房,由兩家家長給我們付首付,未婚夫那邊出多少,我爸媽就出多少。

當時我未婚夫的父母有些為難,說這些年供養著兩個孩子,女兒剛剛研究生畢業,家裡沒存下多少錢,現在手頭也只有五萬。但是女兒也要結婚了,到時那邊給彩禮,說好了給五萬,到時湊十萬塊,給我們做婚房的首付。
我爸媽當場表示,他們也出十萬,還會陪嫁一輛車。至於給我家的彩禮,我爸媽分文不要,全給我當私房錢。

沒想到我這位準小姑子以學校辦畢業手續為藉口,要走了家裡的戶口本,然後直接跟她男朋友登記結婚了。到了兩家見面的時候,准小姑子的男朋友那邊的父母,竟然改口,說以前說好的彩禮不能給了,因為他們給兒子買了婚房,錢都花光了,現在裝修都沒錢了。
木已成舟,未婚夫的父母也沒有辦法,只是責怪小姑子去倒貼,而且還惹得村裡人嘲笑!我未婚夫的母親有高血壓,氣得兩天沒能下床。准小姑子也憤憤不平,哭著控訴父母偏心,想賣女兒娶兒媳。

我爸媽知道這件事後,也沒有辦法。我是家裡的獨生女,他們不能眼見我受苦,說,知道他們那邊的心就行了,這婚房的首付我們給你,但房產證只能寫你一個人的名字。他們那邊的五萬塊錢,願意給你裝修最好,要是還要留著辦婚禮或是有別的用處,咱們也不缺這點錢。

我把我爸媽的想法轉告了未婚夫,未婚夫又轉告了他父母,他父母這才鬆了口氣,卻不同意房產證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他們說結婚後房貸是我和我未婚夫一起還,這樣房子就屬於兩個人的,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
誰知,房產證的事還沒協商好,准小姑子又趁著在家住的這幾天,把她父母的銀行卡拿走了,銀行卡的密碼她知道,把裡面的存款取出來,去裝修她的婚房了。
未婚夫的母親知道後再次氣得血壓升高,她竟然要求我和未婚夫拖一年再結婚,就為了等他們攢點錢,添到房子的首付里,好理直氣壯地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而我未婚夫竟然默認了。
我現在一方面氣憤未婚夫家裡的精打細算,一方面又捨不得未婚夫。我該怎麼辦?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76/node1954337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