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裡有三個兒子。公公婆婆以前都是鄉鎮學校的老師。3年前公公已經去世了,我們幾家都在縣裡買了房子,現在就剩75歲的婆婆一個人在老家住。平時,我們也會偶爾去看一看婆婆。
去年,老家那塊要搞開發,老家的房子和地全被征掉了。總共給了婆婆150萬拆遷和補償費,另外給了一套房子。我們得知後,都跑到了婆婆那裡,跟她說,「你年紀大了,也需要人照顧了。把那套房子賣掉,然後把錢給我們哥三個分了,以後就在我們三家輪流住。」

婆婆望著我們,沒說話,一會兒笑了笑,說「早知道你們要來分錢了,沒想到來得還挺快。我已經想好了,這個錢不分給你們。」我們都大眼瞪小眼,「不分,你老人家想自己給花掉啊?」

婆婆咯咯直樂,「我一把年紀花不動了。不過就像你們說的,我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啦。我呢,也不打算搬到你們任何一家去,到時候要是死在誰家,多晦氣啊?就在我自己這裡。以後你們就輪流在我這裡照顧我吧。我三個兒子,是爹媽辛辛苦苦養大的,有照顧我的義務。可媳婦們沒受過咱什麼恩惠,也就沒什麼義務照顧我嘍。我手上有150萬賠償費,和35萬之前的積蓄,我每個月還有兩千多的退休工資。以後哪個媳婦照顧我一天,我給400塊錢,按天發,照顧得好我還有獎勵。等我死了以後,剩下的錢還有房子就做遺產分給照顧過我的兒子。誰照顧得好誰多分。我會找好律師提前擬好遺囑。」

婆婆這麼一弄,我們幾個照顧她的積極性一下子就提高了,還搶著來。以前的老鄰居聽說了,都說還是這老太太牛!財產既是沒分,又是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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